安宁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4 11:19 浏览次数:138
字号:[ ]

一、农村危房改造在脱贫攻坚中主要发挥什么作用?

答:《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开组〔2019〕17号)明确,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是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最紧迫的任务。各部门要紧紧围绕2019年底全省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咬定目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二、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

答:目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少数自身改造能力不足的非“四类重点对象”。

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程序是,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照名单,依据《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修订)2018》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将评定为C级或D级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实行街道村委会村小组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农村危房由谁鉴定,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鉴定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的专业人员,依据《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修订)2018》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进行鉴定。共划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其中,C级和D级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五、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方式,原则上D级危房应原址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建设方式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六、农村危房改造执行什么建设标准?

答: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是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农村危房改造强制性质量安全检查和建筑工地质量安全责任制。新建和修缮的房屋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标准,对改造后房屋应达到的基础、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要求进行了规定。同时要求各街道分不同结构类型农房,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解决住房不安全问题、满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要求,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的细化标准和基本安全有保障的一般要求。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七、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提供哪些服务?

答:农村危房改造以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以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过程指导,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培训技术人员做好竣工验收。

八、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如何把握?

答:农村危房改造采用维修加固方式的,不改变原住房面积。对于采用拆除重建方式的有面积指导要求,即: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九、农村危房改造怎样验收?

答: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以街道为单位或分区域的危房改造全部完工后,对工程进行的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的竣工验收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县(市)区级技术专家队伍等人员对改造完工的农房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坚持“科学、严谨、简便、易行”的原则。

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答: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资金支付到位。拨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要足额拨付到户,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如何管理?

答: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街道办事处负责制作并保存改造户档案,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改造对象认定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一户一方案、工程实施过程资料、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