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办各部门及协管单位,太平派出所,太平新城交警中队,太平卫生院: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街道辖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明确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指 挥 长:赵铁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高盛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曹永文(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赵 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晓丹(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玟均(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 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武 勇(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武继红(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杨德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金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太平派出所所长)
达利润(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雷仙会(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冯 佳(街道财务和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王红艳(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毕唯佳(街道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 骁(街道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姜建云(街道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光辉(街道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瑞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晓毅(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俊波(街道社会治安维稳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蒋言华(太平新城街道自然资源所所长)
苏 冬(太平司法所所长)
李顺明(太平新城街道财政所所长)
赖建斌(太平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文华(太平新城交警中队队长)
业志明(太平卫生院院长)
李桂琼(妥睦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董明众(读书铺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琼芳(册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梁(桥头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 涛(始甸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淑芸(太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姜 蓉(万辉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尹东敏(安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太平新城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街道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辖区内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衔接驻街道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城市防汛应急指挥部、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高盛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洪、街道人武部部长武勇担任。负责督促落实街道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接受上级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的各项指令。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各村(社区)、街道办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省、市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要求,执行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高盛林
常务副指挥长:达利润
成 员 单 位:街道办各部门及协管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街道辖区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需求计划;向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达利润担任。
(二)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高盛林
常务副指挥长:姜建云
成 员 单 位:街道办各部门及协管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指挥
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街道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及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民兵预备役需求计划;向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姜建云兼任。
(三)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高盛林
常务副指挥长:李光辉
成 员 单 位 :街道办各部门及协管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街道辖区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做好一般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民兵预备役需求计划;向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光辉兼任。
(四)街道建成区防汛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 洪
常务副指挥长:高瑞祥
成 员 单 位 :街道办各部门及协管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街道建成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建成区防洪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建成区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指挥建成区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建成区洪涝灾害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民兵预备役需求计划;向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街道建成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高瑞祥兼任。
(五)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德林
常务副指挥长:蒋言华
成 员 单 位 :街道办各部门及协管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街道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做好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民兵预备役需求计划;向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街道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太平新城自然资源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蒋言华兼任。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