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改造近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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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
根据2021年6月26日农业农村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请各街道对农村住房质量提升改造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抓好落实。
一、改造数据梳理
(一)核对实际数据(2020年锁定改造数据):1.已建好,财政帮扶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完毕的有x户;2.在建,财政帮扶补助资金部分兑付的有x户;3.没有建,财政帮扶补助资金一点没有兑付的有x户。
(二)再次核实:1.2020年改造数据锁定后,对符合农提改补助政策及有改造意愿农户再次进行核实,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数据锁定;2.对于有改造意愿,但不符合农提改补助政策的农户,本次一并核实调查,鼓励农户进行改造,有利于农村风貌改善。
(三)对于2020年已上报的数据,还没有改造的,是否已经有安全住房?放弃改造的有多少户?必须改造的存量还有多少户?与此次调查数相较能平衡多少?实际新增量有多少?
二、相关政策
本次核实锁定数,符合农提改政策的参照2020年农提改政策执行;对于有改造意愿,但不符合农提改补助政策的农户,鼓励农户进行改造,可以参照农提改贷款贴息政策给予信贷支持。
三、工作要求
请各街道2021年7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形成报告,经街道主要领导审阅加盖街道公章后,于2021年7月10日12:00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