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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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街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抗旱保供水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最大限度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努力减轻旱灾造成的损失,确保各项抗旱保民生工作落实。经我局2021年6月4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下拨救灾(抗旱)资金10 万元至你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招坝村委会石岩村小组深井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建设。
根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上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严禁挤占、滞留、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请你单位及时安排人员对接办理救灾(抗旱)资金划拨手续,严格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于9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救灾(抗旱)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相关材料整理报送至我局以备核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