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街道森林防灭火长效机制,筑牢森林防灭火责任意识,持续巩固提升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关口前移、夯实基础和完善机制为今年工作重点,认清形势,查找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提高依法治火、科学灭火、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的能力,有效预防和科学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国家、省和昆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加强预防和保障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扑救能力。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灾前防范,大力提升“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五大能力,以实现森林火灾“发生少、控得住、损失小”为目标,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千方百计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为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三、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马 玲(街道党工委书记)
总 指 挥:李 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王 斌(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陈 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赵 华(街道纪工委书记)
周 陪(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冯琳琳(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陆大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凤奇(街道人武部部长)
程 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晓东(街道办事处兼职副主任、罗白派出所所长)
成员由街道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昆钢医院、罗白派出所、郎家庄派出所、昆钢交警四中队组成。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
1. 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负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村(居)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员是重要责任人、村小组长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确保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位。
2.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做到科学预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准备、未雨绸缪。要做到工作早部署、早安排,经费早计划、早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责任书,把森林防火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机制,真正做到“责有人负、林有人护、山有人管、火有人防”。
(二)狠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实效性上取得新突破
针对目前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新特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征,积极查找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先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子、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扑救安全知识等宣传工具,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预防、扑救的基本知识,宣传火灾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同时要村村张贴《封山公告》,户户签订《户主责任书》,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盲区,增强干部群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 在进入林区要道、进村道路及时刷新和书写防火宣传标语,并于12月30日前完成,防火宣传碑(牌)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确保宣传效果取得实效。
3. 认真抓好全街道中小学校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户、驻林区单位、施工单位、散居户、流动人员、林区边缘农家乐、野外作业点的宣传工作。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各自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五个一”工程教育宣传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保护森林为主题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增强全社会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4. 确保宣传实效。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实例,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把森林防火融入到全街道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浓厚森林防火社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街道中小学继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三)突出重点,强化火源管理,坚决遏制等级森林火灾的发生
1.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安宁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的要求,禁止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严格审批野外用火,坚持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特别是在进入防火戒严期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确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后做足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2. 加强灾前防范,做到火患早排除。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即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按月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时段要专项检查、对关键部位要反复检查。加强对野炊、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的管控,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对重点林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防范,反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节假日是高森林火险期,各村(居)委会要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巡逻,严防死守,加强护林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监测作用,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针对今年雨水多,林下作物杂草长的快,各村委会必须把火险隐患点的林间道路,林业作业单位房子边缘,易着火的火险隐患点采用挖机、割草机、人工铲除等方式在12月30日前铲除完毕。
3. 在每年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森林防火期间,金方街道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区、各村(居)委会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和林地边缘500米以内禁止下列行为:(1)违反封山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进行郊游、踏青等活动;(2)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3)林区室外吸烟、乱丢火种;(4)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5)烧火取暖、野炊或在公路沿线生火烘烤食物;(6)焚烧地埂、麦根、枯枝杂草、堆灰积肥等农事用火行为;(7)燃烧垃圾;(8)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9)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10)实弹演习,爆破作业。以上十条除特殊情况外,确需野外用火的单位或个人,需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用火;森林高火险期(2—6月)停止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若违反,严格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封山公告》进行处罚:
4. 街道森林防火实行“四个一律”和“五个责任”。“四个一律”即凡违反野外禁火规定的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经济处罚;公职人员除依法经济处罚外,一律交纪检、监察部门政纪处分;领导干部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一律行政问责;对被处罚的人员,一律在媒体曝光。“五个责任”即森林防火责任区失火,当事人和林权所有人负责;团队游客失火,游客和导游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和教师共同负责;乘客失火,乘客和驾驶员负责;“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失火,监护人和监护单位负责。
5. 重点林区设立固定(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对不服从防火检查人员、护林人员指挥管理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 加强对中小学生和“特殊人群”(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对社会不满的六种人)的管理,落实监护措施和责任。加强对外来人员、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对林业员、天保管护员和巡山护林员督促检查,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要切实加大巡护力度和密度,对入山人员严格登记制度实行实名登记,严防火种入山,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近年防火形势,各村(居)委会应高度重视处理好六种人的防范(即对社会、村不满的),防止心里不平衡引起森林火灾,要想尽一切办法,付出全身心努力,做到各自山头的地块平安安全,严格防止人为纵火发生。
(四)科学分析火险形势,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对森林防火工作早动员、早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要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防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五)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就地就近科学、安全、高效处置火情。金方街道的森林防火应急中队,应按照“五落实”的标准,加强专业扑火队伍的防火知识、体能、技能训练和火场避险以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高队伍的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各村(居)委会要组织一支“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后勤保障队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科学、安全、高效地扑救森林火灾。
(六)狠抓安全扑火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在扑火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不得动员非专业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村(居)委会安排的巡山员,要求身体健康,有一定责任心,能胜任巡山防火的人担任,凡在巡山守护过程中,因身体不适造成的与扑火无关的人员伤亡,一切损失责任由巡山守护人员本人承担,所以各村(居)委会在选拔巡山护林人员要慎之又慎,严格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七)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治火,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无视法律法规、顶风作案、肆意扰乱和破坏森林防火工作的人员,一定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严处理。
(八)加强联防工作,确保交界结合部林区安全。通过多年来的联防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交界结合部往往是森林防火最薄弱的地区,也是森林火灾多发的地段。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交界结合部的巡护力度,积极参与联防活动,通过联防的形式,互通信息,联防联动,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增进友谊,形成共识。不断增强联防区域内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共同维护交界地区的森林资源和社会稳定。
(九)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责任查处。进入森林防火区,各村(居)委会及森林防火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按要求上报火情和火灾处置情况。街道森防指挥部将随时对各村(居)委会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和隐瞒火情不报、小火不报、火灾损失乱报的单位予以查处。对发生火灾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