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建设程序
发布时间:2021-07-1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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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应坚持“三最两就”原则,全面实行“五个基本”的质量安全要求,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试行)》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技术标准。
C级危房改造只能进行加固改造,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D级危房应加固,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不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拆除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应在当地住建部门统筹组织协调下实施,具体程序参照以下内容进行:
(一) 依据扶贫、民政、残联提供4类重点对象名单进行房屋危险等级认定;
(二) 入户进行安全性核查;
(三) 加固(重建)方案初定、评定和确定;
(四) 加固(重建)施工协议签订;
(五) 加固(重建)施工;
(六) 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现场检查确认(整改)记录;
(七) 工程质量初步验收确认记录(整改);
(八)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危房改造农户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