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16:28 浏览次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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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认真开展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制定我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活动,并于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开展活动总结、图片、视频及《安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将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宣传效果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联系人:鲁进琴 邮箱:838271***@qq.com

电话:68688579 传真:68688626

附件:1.安宁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 安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

安宁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部署安排,2021年我市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企业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宁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严防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动员全市宣传资源,进一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 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 组织领导

成立以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四、 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2021年6月至12月,以舆论引导和监督为主,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五、 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全市性活动

市级活动由“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主要内容为:

1.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1日,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2021年安宁市“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3. 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利用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成效及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2)播放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应急救援宣传片;(3)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安宁广播电视台发表一次电视讲话。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

4. 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宁市安全宣传“五进”和警示教育活动方案》要求,针对辖区或主管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和人群,通过开展专题应急和安全知识讲座,诚信体系建设、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组织安全文化精品创作等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

5. 组织“六月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协助,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活动。利用警示展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工伤保险等方面知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生健康局、昆明市自然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安宁市森林消防大队、安宁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6.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暨安全生产月督促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集中排查、消除和解决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7. 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安全生产相关条款的修订内容及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对近三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交流事故防范管理经验,汲取事故教训,达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教育,时刻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8. 组织“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文化建设等重点,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以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组织广大职工踊跃参加第三届“安康杯”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安全防护技能,提高杜绝“三违”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

9. 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景区、自然灾害防治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作业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重点行业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的能力。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

10.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宁市工贸行业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细则(试行)》专题培训;组织我市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开展禁毒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颁布实施后,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1. 组织开展特种作业技能大赛活动。为切实提升广大职工岗位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搭建职工群众学习技术、交流技艺的平台,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以技能提升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围绕电工、压力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组织开展技能大赛。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

12. 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员考核。对冶金工贸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全员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采取无纸化一对一方式进行履职考核,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

13. 组织开展法律顾问随队执法指导。采取“执法人员 法律顾问”同进企业开展检查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随队执法检查及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及执法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

(二)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活动内容、形式原则同全市活动同步,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主管行业(领域)安全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上安全岗干标准活”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企业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1. 开设一个安全文化宣传专栏。立足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打造一个安全文化宣传专栏。

2. 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管理要求、各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预防控制措施,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3. 开展一次应急普法知识竞赛。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定职责、一线从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规定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普法知识竞赛。

4. 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以本行业、本企业近年发生的伤亡事故为案例,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开展1次反思讨论活动,深刻反省事故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遏制和杜绝事故发生。

5. 组织开展一次全员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本岗位或周边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准确的员工给予奖励,通过全员隐患排查治理,“晒”出身边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增强员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6. 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结合本单位应急预案,针对本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工艺流程、生产实施设备),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1. 夯实宣传工作基础。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安全生产媒体宣传阵地;围绕安全生产“五进”、警示教育、专题采访、知识竞赛、志愿宣讲等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挖掘部门、企业的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向市安委办报送1个以上宣传活动品牌。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 全面开展宣传报道。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依托宣传阵地、宣传队伍,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惩戒等手段,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科技应用水平、诚信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弘扬正面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在年底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持续开展“五进”安全宣传教育。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要按照《安宁市安全宣传“五进”和警示教育活动方案》要求,围绕城市安全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针对辖区或主管行业领域内监管对象特点,采取法律法规宣讲、安全文化展示、安全警示教育、逃生技能培训等方式,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年底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 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主管行业领域企业或辖区规模以上企业中继续推广“天天都是安全日,人人都是安全员”的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设一个安全文化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全员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在年底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营造声势,狠抓落实,做到形式上力求创新,内容上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贴近群众生活,以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常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点,抓企业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以企业一线员工为主要宣教对象,组织开展小而精、细而实、重基础、有实效的宣传活动,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同时要调动非公经济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让企业基层一线员工和非公经济企业参与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教工作中来,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作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的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切实在全社会形成“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氛围,形成人人宣传安全、重视安全的声势,切实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企业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