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安宁市公安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9 09:55
编辑:安宁市公安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进一步提升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加强和改进政府制度建设,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机制,现对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如下汇报:

安宁市公安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改革若干问题中,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部门及上级公安机关业务指导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

经清理,我局制定在用的以下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均符合《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相关规定。

1、《安宁市城区中华路和景兴路实行中心隔离的通告》安宁市公安局,2013年公告第1号;

2、《安宁市货车入城通行管理办法》安宁市公安局,2013年公告第2号;

3、《安宁市珍泉路(金屯路口至安八路口)实行中心隔离及部份路口禁止左转的通告》安宁市公安局公告(2014)第1号;

4、《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湖东路、沿川北路、圆山路等道路限制货运汽车等车辆通行的通告》安宁市人民政府,2014年公告第32号;

5、《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安宁市湖滨路实行单向交通组织通行方案的公告》,安公规〔2020〕1 号;

6、《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安宁市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调整公告》,安公规〔2021〕1 号。

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逐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对以上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安宁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