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7×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提供各部门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提供社保查询、自助打印临时身份证明等多个事项的自助办理服务。
第三条 各窗口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使用咨询和故障排除。
第四条 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大厅正常上下班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承担咨询引导、使用指导以及其他的服务工作。
第六条 办事群众进入自助服务区,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引办理业务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七条 工作人员到岗后做好自助服务终端的清理,创造优美工作环境,并检查整理各自办公用品,做好岗前准备。
第八条 上班后,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保持良好精神风貌;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对办事群众态度谦和,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谈吐文雅,举止大方;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办理业务准确、快捷;工作时间杜绝扎堆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