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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2021年安宁市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1-10-11 16:34
编辑:安宁市税务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2021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安双随机办发20211》,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认真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安宁市税务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3.安宁市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由征收管理股牵头负责。

(二)基础建设情况

1.制定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熟练掌握省级平台操作规程情况。

2.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各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内容培训指导。

3.“两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安宁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11项)》,安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抽查计划一项,内容为涉旅行业发票使用情况抽查,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共制定 “双随机”方案1个,已完成1个,完成率1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务检查由各级稽查局开展,县区未设置稽查局,将配合州市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并做好向稽查局转报案件工作,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州市局相关工作安排。

2.根据《2021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及《安宁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0项)》的要求,安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未发起部门联合抽查计,配合完成联合抽查方案2,完成率100%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202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涉及检查对象

参与执法人员

完成率


2021年度安宁市涉旅行业税务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2户

2人

100%


《安宁市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4

2人

100%


《安宁市2021年各类用人单位双随机联合检查》

2

2人

100%

(四)抽查检查结果公示情况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应予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工作亮点

根据安宁市税务局抽查计划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按时对抽查对象展开发票检查及结果公示,按照州市局稽查局的年度随机检查工作进度,对查处的涉税违法企业,按照公布标准,将案件基本情况、查处违法问题、处理处罚结果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同时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通过社会公开、依法惩戒等举措,加大税收违法成本,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净化税收环境,创造公平营商环境。

三、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充分,没有能很好的做到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未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合力。

(二)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理论缺乏相应的培训,部分干部对工作理解不到位。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培训教育。深入研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理论,紧跟政策和形势变化,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加强业务培训,科学组织各级系统操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进行经验交流,保证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正确及时录入系统。

(二)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抽查。为落实“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精神,在具体检查过程中,提前与协同单位做好沟通,制定好抽查计划,确定好抽查事项、检查主体和检查人员范围,避免盲目操作,提高抽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