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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企惠民政策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暂行办法》岗位开发补贴申报等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17:04
编辑:安宁市人民政府    来源: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暂行办法》(安办通〔2021〕4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岗位开发补贴、工资补贴和见习生活补贴等事项工作,现就有关服务指南公布如下:

  一、申报事项类型

  岗位开发补贴、工资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见习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二、申报时间

  除创业担保贷款为当年度申请外,其余各项补贴实行错年申报方式,每年4月1日—5月31日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申请。

  三、申报地点

  (一)岗位开发补贴、工资补贴申报地点:宁湖大厦便民中心2楼大学生求职窗口,政策咨询电话:0871—68698450;

  (二)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地点:宁湖大厦便民中心4楼404室,政策咨询电话:0871—68698450;

  (三)见习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报地点:宁湖大厦便民中心4楼402室,政策咨询电话:0871—68691165。

  四、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劳动关系、虚假学历或隐瞒重要情况等方式骗取补贴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安宁市人社局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六、监督举报处理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补贴申报工作中,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也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871—68684339,举报地址:宁湖大厦主楼4楼417政策法规科;

  (三)接到举报后,市人社局将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举报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四)举报处理情况限期回复举报人。

  七、本服务指南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开发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2.大中专毕业生工资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4.见习岗位开发补贴和见习生活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5.企业岗位开发补贴审批表

  6.工资补贴审批表

  7.见习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

  8.见习生活补贴申请表

  9.见习生活补贴申报审核表

  10.见习生活补贴汇总名册

  11.见习生活补贴签名领取名册

  12.见习生活补贴申报承诺书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