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1年安全生产集中排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云南省、昆明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深化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扭转我市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COP15大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决定于2021年6—9月在安宁市辖区范围内,对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现将具体的分工安排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整治目标
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深入排查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提高企业防灾抗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本系统)自建项目和主管行业领域内的监管对象情况,明确监管底数,检查机构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制定行业内工作方案。
(二)检查重点
1. 市公安局:一是检查道路交通,组织治理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等安全隐患,检查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的警示标志、标牌、防撞墩、防护栏等安全设施情况,排查辖区团雾多发、易积雪结冰,“公跨铁”等重点路段,增设警示提示标志。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车超员以及农村微型面包车、农用车和拖拉机非法载客,驾驶摩托车超员和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检查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购买、使用情况,出入库检查、登记和领用、发放登记制度,是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储存库是否经过安评;地理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是否完备;监控设施运行状况;在城市、风景名胜区、重点工程附近实施的爆破作业项目是否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三是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运输、销售台账,运输烟花爆竹是否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是否存在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的问题。发运前,销售单位是否查验承运单位、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和许可;四是检查易制毒、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是否符合治安防范要求,是否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验收。
2. 市发改局:一是粮食收储企业检查储粮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是否有规章制度;露天存粮等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囤垛间距和消防通道落实规定的情况;筒仓及其进出仓系统和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和油脂加工厂房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避免溶剂挥发的合理通风散气措施。粮药剂库建设是否符合规范,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条件;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粮食收购现场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出仓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是否对重要部位设置专人监护,危险位置是否加装安全防护栏并保证有效,高空过道是否稳固安全。检查粮仓房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出租仓房是否签订安全协议;二是检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及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电器设备、电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场所及其他易引发事故的设施;检查应急措施是否到位;三是紧紧抓住油气管道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重点单位场所,严看死守严防重特大事故。对安宁市辖区内的油气输送管线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四是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五是牵头对商品流通环节中涉氨制冷果蔬冷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等内容开展督查检查。
3. 市应急局:
(1)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一是以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为重点,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管控,紧紧抓住化学品储罐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重点单位场所,严看死守严防重特大事故。认真排查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危化企业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试生产、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日常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三是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确保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安全度汛。
(2)非煤矿山行业领域: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放矿不规范等。紧紧盯住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重点单位场所,严看死守严防重特大事故。
(3)冶金工贸行业领域: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四个重点领域和工贸行业其他重大隐患的整治情况,对10人以下的工贸八大行业企业特别注意检查“洞、栏、罩、护”的设置情况及检维修工器具的管理);三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者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五是开展安全风险的辨识、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及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情况;六是高处作业、有限空业、动火作业、粉尘清扫、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七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进行检查;八是涉及租赁场地设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情况;九是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相关方资质审查情况,安全生产协议签订情况,外来单位生产作业人员的过程安全管理。
4. 市教体局:一是消防安全情况,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二是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三是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四是检查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习实践、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五是检查校舍各层护栏设置是否牢靠、高度是否合规,食堂粮油储备及燃气、特种设备安全,校门口及周边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六是安全巡查,防带火机、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进校园;七是督促落实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5. 市消防救援大队: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重点整治未深入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设施配置不齐全、损坏,深入开展紧急疏散通道不畅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迹、宗教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及村寨、民宿客栈、小微企业及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紧紧抓住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口密集区域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重点单位场所,严看死守严防重特大事故。
6. 市住建局:一是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责任体系、资质能力情况,安全监督等手续擅自开工以及肢解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或挂靠承包等行为;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危险性较大安全生产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高陡边坡、基坑、管沟开挖支护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管线的损坏和扰动情况;施工现场人车分流情况,涉及切割、电焊作业涉及的气瓶是否落实防倾倒、防晒,安全距离,临时用电是否落实“一机一闸一箱”,高处作业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及使用情况,现场“三违”治理情况;二是施工现场生活辅助设施,对临时搭建的办公用房及宿舍是否牢靠、内部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方面开展检查;三是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消除住宅小区安全隐患;四是紧紧抓住人口密集区燃气管线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重点单位场所,严看死守严防重特大事故。对燃气铺设管理混乱等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底线的问题,抓紧采取治理措施。对城镇燃气(民用)特别是瓶装液化气开展专项检查,包括储存及瓶体本体;五是督促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开展验收;六是检查城市供气等市政管网安全运行情况,检查有无占压、老化、破损、跑冒滴漏、串气、仪器仪表不定期核验等现象,检查有无受周边施工等影响破坏、破损情况,检查市政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检查作业人员下井作业工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严防爆燃、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七是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区域,对发现的塌陷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八是督促辖区内物管公司严查电动车乱停放等不安全行为。
7. 市自然资源局:一是全市所有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矿产资源,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超生产规模开采矿产资源等;二是梳理辖区内即将要落地项目规划,确保安全距离符合要求;三是矿山恢复治理中特别对高陡边坡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 市城管局:一是对市政照明工程建设、建成区主次干道照明及城市景观灯饰的日常维护、户外广告、门面(头)装饰、招牌设置、城市道路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管护等着重检查用电安全、高处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对灯杆、高处设置招牌、广告、灯饰等的稳固程度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对建成区内临时性建筑物的搭建要进行巡查,对存在垮塌风险的要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公共环卫设施,检查垃圾中转站是否存在通风不畅,避免可燃有毒气体聚集,人员进入垃圾中转站坑洞、垃圾车、洒水车等场所、设备内部进行清理作业时,是否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合格方进入”的有限空间管理规定;四是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是否具有合法审批手续,消纳场堆叠高度、排水设施构建、安全监控监测和现场管理情况,严厉打击“黑土场”和超方量接纳、超范围回填、无序填土等问题;五是重点查处建筑施工企业不办理施工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检查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网安全运行情况。
9. 市交运局:一是公路安保工程、大型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客运站人员密集场所等。二是进一步摸清交通建设项目底数加强监管;三是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的公路路段和桥梁、水上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和管理。
10. 市水务局:一是水利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严格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深基坑、围堰、爆破、起重设备、模板、脚手架和储油设施、施工生活区的防火防爆防风、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等安全管理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情况;二是建成水库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工作状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及检测资料状情况,检查建成的应急储水工程及沿河、沿水库边落实周边的安全隔离和警示措施。三是水文作业,以水文监测的水上、高空作业为重点,主要检查水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各类应急物资的配备情况等;四是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重点检查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及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等;五是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设施(二氧化氯发生器)、药剂(液氯)储存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着重检查污水池的清淤作业是否落实有限空间“先通风、后检测、合格方能进入”的工作程序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11. 市农业农村局:一是有关单位高毒农药的使用、储存情况,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站安全运行情况,直属单位实验室的安全运转、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情况;二是查处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无牌行驶作业、不按规定参加年检,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对辖区内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着重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冷库连锁开闭、制冷设备安全性等方面开展检查。
12. 市文旅局:一是景区安全,是否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措施;安全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消防门、消防设施等情况,安全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专业演出、群众文化活动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人车分流、用电、特种设备使用、景区建筑物及各类不属于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各类旅行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旅行社车辆租用、员工安全培训、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技能、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等情况;重点核查已评定的酒店、景区安全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做过安全评估等;三是对各类临时批准的文旅演出节目,重点检查舞台搭设、临时用电、涉及高空表演项目的设备设施、现场应急疏散预案。
13. 市卫健局:一是医院、疾病控制机构,消防、车辆、监控、电梯、水电气热、高压氧舱等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食堂、检验(实验)室、药品(生物制品)仓库等重点位置,病菌毒株、生物制剂、毒麻精神药品、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重点物品的管理;高压设备、车载气瓶、输气管线、用电、实验室设备、储气仓库等设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校验和使用,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各操作环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单位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教育,是否存在病车上路和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检查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是否根据本单位的职能任务建立了灾难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与政府、行业和相关救援机构的预案衔接,是否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调用机制。
14. 市林草局:一是对各检查站、护林房、瞭望台建筑物的稳固情况及周边开展检查,防止建筑物自身及自然灾害引起垮塌;二是对存储的森林防灭火备用物资仓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情况开展检查
15.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公众聚集场所、危化品、金属冶炼及涉氨制冷等企业的特种设备,包括大型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及重点监控设备等,实现对特种设备从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二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
16. 市供销社:检查全市供销系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等系统内涉及的易燃易爆物品和仓储物流、出租房屋等单位或场所。
17. 市生态环境分局:一是放射性废物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对因环保工作需要要求企业设置的危废储存间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等措施;三是对企业使用的放射性设备本体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四是企业上报的环保改造项目的整改方案中要包含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并进行安全评估。
18. 市运管分局: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加大货运车特别是危货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重点关注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以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小微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混乱等隐患突出的道路运输企业;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特别是企业进行24小时监控、建立监控台账情况;汽车客运站落实进站出站管理制度,特别是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情况;公交企业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情况等;三是进一步摸清车辆维修、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停车场等的监管底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19. 市工科信局:一是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输电线路防覆冰、防外力破坏等保障措施情况;二是电力生产企业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电设备防寒防冻、提高可靠性,减少设备故障所采取的措施情况;电力生产企业电煤采购、储备、调运工作及相关保障措施情况;供热机组运行维护和供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安全生产协议签订情况,户外施工人员的防寒防冻、登高作业保障等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情况;针对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测,防灾减灾抢险各项准备工作情况,迎峰度冬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三是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对不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淘汰工艺、设备等开展检查,并按照规定督促监管对象淘汰有关工艺、设备;四是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20. 市民政局:重点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对内部设有食堂的燃气及瓶装气开展检查;二是对机构内部电器线路开展检查,严防触电及电路引起火灾;三是重点对殡葬服务机构的各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
21. 市司法局: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自检自查。
22. 市人社局:一是职业培训机构在技能培训中的危险作业、电工等培训中是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教育培训前,是否开展了安全告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3. 市民宗局:一是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宗教建筑设施安全状态;二是宗教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三是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4. 市气象局:一是气象、防雷、施放气球等行业领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务情况;二是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审批、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等。
25. 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预防处置和应及准备情况;二是化工园区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规划布局合规情况。
26. 职教园区管委会:一是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应急逃生通道、实验(实训)场所涉及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灾害事故应急准备及演练情况;二是在建项目施工资质、层层转包、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7. 各街道办事处:一是进一步加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责任和基层群防群治责任,做好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设施配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进一步压实村(社区)应急专干责任,对专干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专干对辖区内小微企业(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小微企业)、出租厂房、出租屋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