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街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3 10:02 浏览次数: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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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通报暨整改工作视频会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昆巩固振兴办发〔20214要求,按照昆明市乡村振兴局对近期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及各级各类调研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情况县街街道本着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查缺补漏的原则,全面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提质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当前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照单全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全面整改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消除短板弱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工作责任落实方面。风险意识不强,综合研判潜在返贫风险的主动性和敏锐性不强。

1. 对政策学习研究不够、分析研究不足。省级会议通报各级领导和干部对政策工作学习掌握不够,主动思考谋划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不足,调研督促、部署推动工作不深不实。

整改措施1落实工作制度,按月专项研判工作成效和问题。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双月一调度的工作制度,每月将本部门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中发现的对象、问题等内容进行研判分析,向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报送情况,落实每双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

2强化问效问责。聚焦对象精准识别、帮扶措施成效和风险消除稳定性,着重对应纳未纳、应帮未帮、应剔未剔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监测对象识别遗漏、应纳未纳,存在体外循环的,以及帮扶成效不稳固和风险消除稳定性、可持续性不强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担当意识不强。结合安宁市会议通报和平时工作来看,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动担当作为、统筹协调力度有所减弱,思想上存在松懈、松劲现象。

整改措施1落实定期研究报告工作制度。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安宁乡村振兴局专题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每个月研究一次,常态化部署推进工作落实,解决存在问题。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5日前,并长期坚持

2加强督查检查。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主动担责,强化统筹协调,责任担当,联合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以找问题为主,以改问题为重,通过专项督导和暗访检查,清单式反馈问题清单,定责任、定期限,督促指导街道相关部门按月清零发现问题。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防止返贫监测方面

一是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抓得不实。

1. 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滞后。

整改措施1对照清单全面销号。对照问题清单利用年度动态调整契机逐户开展2021年度收入核查工作,对收入不实录入错误的立即核实真实收入情况,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修改完善,对收入低于监测标准的经核查无误的及时按识别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并对应风险原因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在12月底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关闭以前,实现系统内不出现低于监测标准的家庭却未纳入监测帮扶的情况;

2)提升数据采集质量。主动对接昆明市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协助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了解最新核查规则,提取问题清单。根据筛查问题数据,反馈街道核查修改完善。对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以信息数据业务人员、村委干部为主,在一线树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抓手的意识,确保精准获取第一手资料。同时加强对农户的诚信感恩教育,对持续多次恶意隐瞒收入和家庭情况的农户纳入失信惩戒对象,不再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帮扶。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 监测对象排查不深入。村组干部对应纳尽纳工作要求理解有偏差,开展排查工作不深入、不及时,没有达到户户清的要求。

整改措施:1开展全覆盖收入核查。以行政村为单位、户为单元对所有农村常住人口开展分析,将所有农村常住农户收入按降序排列,将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排名后5%的户列为重点核查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测。针对脱贫户、已经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户、未纳入监测的重病户、多次就医的慢病户、低保户、残疾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请街道卫生院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开展每月监测,以村为单位梳理重点人员名单,每月进行全覆盖清查走访,记录走访情况,以村内评议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收入排后5%的农户排查情况建立台账备查(户信息采集表、收支情况调查表、相关工作开展图片等),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经各村(居)民委员会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可编辑电子版及扫描件同时报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常态化信息核查。建立信息核查机制,采取双月调度和随机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在昆明市调度的同时,安宁市乡村振兴局抽取疑似问题数据清单,由街道重点关注收入低于或略高于监测标准未纳入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病人员,采取暗访调查的方式核查问题整改情况。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并长期坚持

3. 行业部门履行预警职责不力。截止11月份,行业部门按期反馈疑似易返贫致贫对象名册的单位仅有残联和医保2个部门。

整改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对照《防止返贫数据共享作业计划书(第一期)》严格落实数据比对机制,根据昆明市数据比对通报到安宁市乡村振兴局和相关行业部门数据情况,同步反馈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情况核查,形成工作闭环,以数据比对工作督促各行业部门数据精准高质量。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是帮扶成效不明显,帮扶措施单一。

1. 缺少措施或已帮未录。根据安宁市村振兴局反馈,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昆明市已经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对象有12人未录入帮扶措施。

整改措施:对象精准画像匹配帮扶措施。12月底动态调整对象锁定后对脱贫户、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户进行精准画像,分析劳动力状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收入占比情况,对应监测类别精准匹配帮扶措施。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 帮扶措施单一且不对应。街道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20日和113日组织开展的第二轮、第三轮专项督导调研过程中发现,帮扶措施与致贫返贫原因不对应,帮扶措施多以低保、临时救助为主,产业帮扶利益联结不精准,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等情况

整改措施:1推进双绑利益联结机制落地。以各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落实特色产业项目带动机制,执行双绑要求,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监测对象通过合作社与企业项目主体建立真实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确保监测对象有稳定增收渠道。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5日前,并长期坚持

2探索防贫保险机制。探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基金或防贫保险模式,利用农户参与、政府补助的方式设立防止返贫基金或防贫保险,引入社会保险或基金管理模式,严格评估风险等级与赔付金额,政府履行主导监管责任,企业执行管理评估职责,做到防止返贫工作与企业利益双赢。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完成整改

3部门发力推进政策落地。根据安宁市已出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文件,街道各部门,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责任单位,要对口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补充完善街道配套文件(实施方案或细则),原则上安宁帮扶政策文件出台一个月以内要制定出台县街街道帮扶实施方案或细则,尤其是针对大病、残疾的医疗保障政策和针对教育的资助政策要尽快明确,切实解决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因就读民办高校等情况造成大额支出的群众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时限:安宁帮扶政策文件出台一个月以内

3. 帮扶周期短或未帮即消。安宁市通报已纳入监测的对象纳入后3月内风险消除的有2人,通过查询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发现,当月纳入次月消除风险的全街道1户,全街道有12

整改措施: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帮扶周期不少于12个月,定期开展风险消除评估,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保留其未消除风险状态进行持续帮扶。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完成整改

2推进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落地。街道、村、组三级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强对各类安全饮水设施的管护,盯紧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饮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制定好应急保障方案,针对突发及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及时采取送水入户等临时性应急措施,确保群众不缺水、不断水。

牵头单位: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群众产业增收渠道不宽

1. 产业发展基础依旧薄弱。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业龙头企业,全街道农业科技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偏低。

整改措施:1切实解决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的突出问题。一是要持续加大对涉农街道引进和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力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补。二是加快农村承包土地连片化流转,引导耕地、山林、水面等农业资源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集中,推进集中连片开发,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基地,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盘活土地利用价值。三是持续提高农业生产中的机械化使用推广力度;加大科技支农力度,健全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四是加大创新农业发展支持政策力度,推动数字三农建设,实现农业产供销全过程监控、全链条可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产品最后一公里的物流、产地仓建设补贴力度,鼓励乡村的农产品加工、电商等多元产业发展,将人才留在本地、将利益留在本地。加大现代农业在土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保障等生产要素流通网络渠道建设,力促将涉农街道打造为集规模化和效能化为一体的高产能区。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时限:20211130日前,并长期坚持

2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结合“1+5”乡村规划,重点梳理产业基础设施发展短板清单,分重点、分批次,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比例,重点突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农村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完成整改

3.农村产业链不完善。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加工能力不强,农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结构调整有待优化,无任何一家从事农产品的加工业务。

整改措施:延伸拓展农业产业链。细化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举措,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引导激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价值。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10日前

控辍保学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措施:开展联合筛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比对和排查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排查是否有无故未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牵头单位: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31日前

新增危房排查修缮不及时。对于新增危房排查力度不够。上级督导调研中发现,部分村组仍然存在建新未拆旧、老人居住危房的现象。省级会议通报各州市不同程度存在新增危房未排查、已排查未改造的情况。

整改措施:开展住房安全清查。一是针对全街道所有农户开展一轮住房安全有保障清查行动,关注地质灾害区域、已完成改造区域,重点对因地质灾害、改造质量差导致的新增危房进行梳理,厘清当前新增危房数量,分批次进行整治;二是对已经新建住房,但未拆除老旧危房的要积极动员农户及时拆除危房,特别是老人还居住危房的坚决清理。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20211231日前

医疗服务能力依然薄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依然薄弱。乡村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还很薄弱。

整改措施:持续做实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加大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因人员变动、设备损坏等出现新的不达标情况,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和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

牵头单位: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完成整改

(五)街道定点帮扶工作及驻村工作队管理方面。定点帮扶责任单位帮扶措施单一及成效不佳、驻村工作队员履职不到位。

1. 街道帮扶责任单位缺乏专项帮扶资金,帮扶工作流于形式。日常工作中了解到,街道定点帮扶责任单位缺乏专项帮扶资金,帮扶资金筹措协调力度不够,帮扶工作不实不细,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帮扶资金投入示范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整合资源,聚焦产业帮扶。一要定点帮扶责任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走访调研,力争邀请每年走访调研不少于2(单位开展帮扶工作年内不少于4,并与村两委共同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因地制宜实施帮扶项目,确保帮扶措施更加精准。二要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手段引导社会资源和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拓展帮扶资金筹措渠道;通过引入产业项目落地帮扶,为其长远发展注入持久性资源要素。三要发挥人才智库优势,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从义务教育到职业教育分层分类帮扶,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完成整改

三、整改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细化措施,以问题整改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工作提质增效。

(二)抓实整改销号。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问题意识,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检自查,从制度、政策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做到标本兼治,既能解决当前问题,又能管根本、管长远,持续推进问题彻查彻改,及时消除短板弱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各行业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及时对整改情况、整改成效分别开展督查检查,指导督促街道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在国家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和省市对县(市)开展成效考核前实现问题全面整改清零。

    (四)强化纪律作风。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纪律作风,针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