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2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27 11:21 浏览次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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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县街街道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及安宁市关于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国家、省和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坚持综合减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的原则。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决打赢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必要性和严峻性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灾前防范。以实现森林火警火情“发生少、控得住、损失少”为目标,全面提升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大力提“依法治火、科学防灭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五大能力有效预防和科学扑救森林火灾。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制体系确保街道辖区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制

森林草原防灭火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作。受近年来极端气候持续加剧、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林缘地带生产活动日趋频繁等因素影响,并且通过多年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山林植被茂盛,林间可燃物较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清醒、准备充分。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研究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应势而谋,全面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制。

1. 强化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强化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林权所有者主体责任。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党政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担主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责任机制。具体为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和五种关键人制度。三线责任制即行政一条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一条线、林业部门一条线;四个责任人即党政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负责人是重要责任人、林区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五种关键人即街道主要领导、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村(居)民小组书记(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分片包保、一级包一级、网格化、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确保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管护责任、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林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灭火一线。形成健全稳定、精干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体系。

2. 强化实施2021年度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工作机制。强化一图两书三表四案五制的工作规范机制。一图由市指挥部负责开展完成无人机激光雷达1:2000全市地形图绘制。对网格员、水窖、储水点、固定入山卡口、库塘、一、二、三级河流、防灭火公路、瞭望台和交通道路村庄重要设施进行标注落图。两书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村规民约。三表:指挥部成员单位、街道领导包村责任表村(社区)干部包组责任表村组干部护林员包山头责任划分表。四案: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火灾处置预案后勤保障预案。五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保障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火情、火灾报告制度。

3. 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做到科学预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准备、未雨绸缪。各村组要组织召开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做到工作早部署、早安排,经费早计划、早落实,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与林业员、天保员、公益林管护人员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居)委会根据相关要求要与村(居)民小组(箐)、本辖区各野外作业单位(点)、本村招聘的巡山守卡人员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村(居)民小组要与放牧人员、散居农户、农家乐、外来流动人员、“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严格摸底排查并实时监控“第六种”人。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对照责任书抓督查、强考核、促落实,真正做到“责有人担、林有人护、山有人管、火有人防”。

(二)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强化预防措施,突出宣传重点、形式、广度及时效性。

宣传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先导和第一道工序。从长远来看,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也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键所在。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形势、新特点,街道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驻街道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排查存在问题。要结合辖区(责任区)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从根本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强化预防措施,突出宣传重点、形式、广度及时效性,要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全过程。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全民防灭火的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宣传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一是开展常规宣传。利用防灭火宣传月(每年12月份),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采用多种形式,深入辖区普及和广泛宣传政策法规、火灾危害、防灭火知识、工作措施做法。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近两年来的草铺6.03和八街4.21典型案例,宣传森林火灾法律后果的严重危害性,突出宣传实效。三是开展线上宣传。依托村民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工作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火源管控及隐患排查消除,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严格火源管理及隐患排查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核心工作,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村(居)委会、驻街道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辖区火源管理工作,强化火源管理,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1. 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要把坟山墓地、农耕地、风景旅游区、林农交错区作为防控的主战场。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即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按要求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时段要专项检查、对关键部位要反复检查)。加强瞭望台、天保人员、公益林管护人员、巡山护林人员的督促检查,加大林区巡护密度,对进山人员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收缴进山人员火种,严防灭火种入山。

2. 强化隐患排查消除工作。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各自林区实际情况对散居户、放牧人员、野外施工作业点、林区生产经营单位、电力线路、高危部位林下可燃物、村内限制行为能力人和重点人员、进出山可疑人员等,实时认真开展排查各种火灾隐患,并及时清除。对不能及时清除的要及时上报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3. 强化夜间巡查。进入高火险期后,街道或村组干部、扑火队在重点时段(每天晚上19:30-22:00)对重点部位、重点村组进行夜间巡查和带装巡护工作,对野外火源、24小时卡点值守情况、过往人员等各种隐患及时排查消除。夜间巡查的好处是:一是起到宣传警示教育作用;二是起到夜间违规用火的震慑作用;三是对夜间燃烧秸秆第一时间发现制止。

4. 强化严禁焚烧秸秆。进入防灭火高火险期后,特别是清明”“五一两节期间,野外农事用火焚烧秸秆现象普遍存在,为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实行最严禁火令严禁焚烧秸秆,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疏堵结合,采用粉碎秸秆还田、堆肥的模式,使农作物秸秆等得到综合利用。

5. 强化火源管控。各村(居)委会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严格执行5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林区农户要100%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进入林区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经营和生产用火要实行100%许可制度,限制行为能力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违规野外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把四关(林区生产经营及其用火审批关、火种入山关、森林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禁火关、违规用火查处关)。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一切火种入山作为火源管控不可逾越的底线,下最大的决心,用最硬的措施,坚决管死野外火源,严管进山人员,对进出卡口实行扫码登记制。严格要求护林员在岗履职,划分网格,实行智能化网格化管理。在高火险期内,继续推行林区生产经营和生产用火许可制度,包括:事由、时间、地点、形式、责任单位、监管主体、监管人员和责任追究等许可要素。未经市、街道指挥部批准,禁止一切林区生产经营活动和野外用火。对违反林区生产经营和生产用火许可制度人员及其单位,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市、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责令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整改停工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安全扑救能力

1. 强化应急扑火队伍、护林员队伍、后勤保障队伍建设。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是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前提。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中队的管理,关心队员的生活,认真组织扑火队员进行专业扑火知识、体能、技能训练和火场避险常识、扑救组织纪律教育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高队伍的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确保上岗执勤百分之百到位,高度戒备,严阵以待。临时巡山堵卡队伍管理,进入防灭火期后开始上岗履职。市级按照林区面积标准承担管护费外,街道给予适当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工资补贴),同时引入第三方,实行劳务派遣,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保险,切实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巡山护林队伍的管理。对全街道55名天保公益林管护员划分网格,实行智能化网格化管理。采用网格内流动巡查的方式,具体负责网格内临时巡山人员值守、责任制和宣传落实情况、火源管控情况、火险隐患排查消除等工作,防灭火期结束后在网格责任区内每天开展两次资源林政巡护工作。街道组建了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队扑火物资保障队80人和火场清理看守队200人的同时,各村(居)委会也要组建一定人数的后勤保障分队和向导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向导带路,为森林火灾应急做好后勤物资的供给。工作职责:根据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令对火场进行清理和看守工作。人员由男性村组干部、党员和青壮年群众组成。根据相关规定,由街道发放务工补贴。

2.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履职尽责。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后勤保障方案,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和实用性。按照“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扑救和做好后勤保障。在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首位。在扑火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动员老人、儿童、残疾人和孕妇等特殊人群或未经培训人员直接参加扑火以及后勤保障工作,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程机械应急抢险队伍建设

为有效控制火灾蔓延,及时高效组织扑救,街道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预案,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天宁公司、成杰公司和云龙山磷矿3家企业组成街道应急机械队伍,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一旦街道境内发生森林火灾时,组成森林火灾扑救机械队,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林火扑救工作。

(六)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责任查处

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期,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驻街道各企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通信畅通。严格按照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实行坐班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火情和火灾处理情况。戒严期发生的火情、火灾,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室。对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和隐瞒火情不报、小火不报、火灾损失乱报的单位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排除、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居)委会林业员、天保人员、公益林管护人员和巡山守卡人员、瞭望台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的林火预防、林火监测等工作,其中瓦里色瞭望台、黑风洞瞭望台、云龙山瞭望台负责全街道范围内的火情监测报告,24小时昼夜值班,定时或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监测情况;林业员、天保员、巡山护林人员发现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街道森林消防中队报警电话68701119、街道值班室报警电话68701177、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警电话68701398

(七)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和有奖举报制度。

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治火,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街道、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公安局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无视法律法规、顶风作案、肆意扰乱和破坏森林资源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违反一切野外用火命令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对发生的每一起火灾案件,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做到起火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肇事者不受到处罚不放过,周边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不放过。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火灾案件线索的,实行最高奖励10万元的举报制度,对非林地内野外违规用火及火情发现、报告人、消除人给予每次奖励200元,林地内野外违规用火及火情给予每次400元奖励,同时控制住嫌疑人的给予10000元奖励。

(八)加强预警监测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防护能力

构建预警监测系统,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按照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昆明市林草部门关于加强预警监测工作有关要求,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现有3个林火监测瞭望台的基础上,加强对讲机使用的管理和监控,加快技防和人防有效结合,通过智能化设备自动完成对森林资源的火灾监测和报警。另外,2021年,街道辖区范围内安装9视频监控系统,力争做到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内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力求做到不漏一个山头、不漏一个地块、不漏一个沟壑,确保有力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信息及时上报和扑救人员安全。

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防控能力和抵御特重大森林火灾的能力。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施工单位对街道辖区内防灭火公路、防灭火隔离带、消防水窖、消防蓄水池和消防储水点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维修、维护。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要做好辖区内其他防灭火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防灭火基础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确保基础设施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防控能力和抵御特重大森林火灾的能力

(九)加强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扑火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

市级经费按照林区面积标准保障巡山人员管护费、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涉林村(社区)工作经费、村(社区)及其村(居)民小组目标管理考核奖的保障下,街道同时预算安排资金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宣传、辖区内巡山护林员生活补贴保险、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工作。配备水桶、大衣、头灯、睡袋等必要的防灭火物资,确保应急需要和后勤队伍装备保障。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时储备和补充各类防灭火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同时,检修维护各种扑火器具和交通、通讯工具,切实做到一有火情,确保使用安全。各村(居)委会也要按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配备相应防灭火物资。

(十)加强联防工作,确保交界接合部林区安全

林区交界结合部往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最薄弱的地区,也是森林火灾多发地段。各村(居)委会之间要加强联防协调,加大对交界结合部的巡护力度。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县市、街道交界区域指挥机构的横向联系,建立和不断提升跨境森林火灾“协防联扑”机制和水平,通过互通信息、联防联动、相互支持、互相学习、互相配合、增进友谊、形成共识,共同维护好交界地区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到位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岗双责”制度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监督和管理职责,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督查;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特别是要加对火源管理薄弱村组、火灾多发山头地块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力度。通过驻点督查、沉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查思想滑坡、严堵防控漏洞,全市将继续实行高火险期抽调督查组派驻街道,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按照县街街道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灭火值班人员、护林人员、守卡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等行为,由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进行处理;对涉林村(委会及其村(居)民小组街道继续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责任人缴纳防灭火工作保证金,涉林村(委会每个20000涉林村(居)民小组每个5000元,各村(居)委会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防灭火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兑现,对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森林草原防灭火重于泰山,关乎县街街道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发展大局,各村(居)民委员会、驻街道各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一定要认真总结多年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圆满完成2022年全街道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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