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
根据《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改局结合职能职责,现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节能审查实施情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委托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昆政办〔2019〕6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下放县(市)区行使。市发改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和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节能审查工作。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完成34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行政许可),其中: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5项;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29项。较上一年度增加3个,增幅为9.7%。
二、粮食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2021年2月15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为备案,于2021年4月15日起实施。市发改局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落实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完成粮食收购资格备案1次,全年无粮食行政执法案件。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