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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14:12
编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目前,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执法机构为林政稽查大队,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为6人,实际在岗7人,其中5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2人因身份为工勤人员不能办理行政执法证,目前做一些执法辅助性工作。

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1件,行政许可430件,行政许可主要是林木采伐、植物检疫证的办理,涉嫌违法达到刑事处罚依法移交安宁市森林公安局9件。今年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情况发生。

二、开展的基本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和上级部门对接,积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制度;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操作流程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增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环节,对相关的执法决定进行公示。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我局对2020年办理归档的行政执法卷宗开展自评自查,通过今年的自评自查,发现了一些细节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参加了安宁市的案件评查,全部为优秀,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

(二)从制度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林业部门职责权限,不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界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继续做好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方便了林农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岗人员为7人,且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只有5人,但由于安宁市森林公安局已不再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查处,全部交由林政稽查大队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同时还要兼职其他一些工作,目前执法人员只能对平时接到的举报、各街道的情况反映进行查处,每年专项行动大量图斑还需要核实,导致行政案件不能及时查处,有大量的积压,导致对林地的日常巡查监管很少,难以形成早发现、早制止,切实保护森林的良好效果。

(二)林地规划相互有冲突。目前,林业部门既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也有林改资料,还有公益林修编成果、二类资源调查成果、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相互间有很多冲突,谁的效力更高也没有明确的说法,同时与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能衔接,因此在林地的认定上,参照的规划不同,得出的地类属性、面积不尽相同,使得在林地管理、执法办案上困难重重,特别是在林地的认定上标准不统一,导致对相对人的不公平。

(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政策滞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由于新法较旧法有了很大的变化,处罚幅度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但是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政策等一直没有出台,执法人员在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带来很大的困惑,不能及时有效地打击涉林的违法行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继续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入学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