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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13:40
编辑: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现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进行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权责法定原则。权责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清单范围。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权责清单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具有相应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工作职权。以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按照原则,对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将行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其他权责事项科学、合理的进行分类,细化出权责事项、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等,并最终汇总形成职权目录。

(二)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基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数据汇总

(一)行政许可。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4件,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26,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审批1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3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2件。

(二)行政处罚。2021年,安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办理行政处罚事项5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127份,为300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000余万元。

(三)行政检查

1.认真执行社保基金政策以及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各项基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按时收拨离退休金,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及时上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同时,与财政、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账、转储及支付,基金管理规范、安全,从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100%安全完整。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2021年我局共开展8双随机抽查,分别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建筑工地、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加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同时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争取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数据,做到透明执法,接受社会的监督。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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