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残联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
工作总结及亮点工作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安宁总体目标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成员单位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成效工作摆在与残联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成效实践为重点,紧密结合建设“两区一极”目标任务,按照补短板、强基础、广渠道、全覆盖的总体思路,采取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成效,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及创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市残联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保障
(一)成立法治建设成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法治建设成效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成立法治建设成效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副理事长任组长,办公室、各站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并将普法法治建设成效工作纳入机关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体系,实行一盘棋。二是构建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达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残联根据不同普法对象,以“大普法”观高标准、严要求,在机关工会开展依法治会工作;在活动宣传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是建立普法教育保障机制。市残联将把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制定明晰的宣传规划措施,为扩大普法覆盖面,根据残疾人生产、生活需要,把《残疾人保障法》、《就业条例》等知识以宣传资料的形式,向残疾人免费发放,促进普法宣传教育在残疾人中的广泛开展。四是深入普法宣传,增强城乡残疾人法治意识。为确保我市社会稳定,使法治建设成效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市残联将在全市广泛开展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残疾人各种节日“爱耳日”、“助残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在社区、农村、学校等人员聚集地进行宣传。组织各街道残联设立法制宣传站,开展集中上街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普法效果,形成法制宣传工作的整体优势和规模效应,使全民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市残联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站服务残疾人,主动参与残疾人咨询投诉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努力为权益被侵害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维权服务。
二、加强学习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参与法治安宁创建,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围绕法治安宁创建,市残联将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残障人士主动参与创建。同时残联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法治宣传培训活动,以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残联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班、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班等对全市残疾人开展培训法制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残联干部和残疾人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观念,使创建活动成为自觉行为,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稳定的会氛围。
三、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加大常态化的宣传力度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借助开展活动、残联系统培训、粘贴宣传栏等,加强法治宣传,将“四个意识”教育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向性作用,形成时效。
2、开展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实际,在安宁市残联办证大厅门口张贴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前来办事的残疾人及其家属及时了解政策,使其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维权意识,懂得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制作宣传海报、展板宣传。结合实际,在残联一楼大厅制作法治建设成效宣传展板,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及前来办事的市民群众法治宣传力度。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为进一步推进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安宁市残联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到温泉街道温泉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4次,组织志愿者到金方街道朝阳后山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次。一是向市民群众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手册及法治教育宣传资料,提高市民朋友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向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派发法治教育宣传手册,耐心讲解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维权意识,懂得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以“全国残疾预防日”、“全国助残日”、“全国特奥日”、“全国助残日”、“世界无烟日”、“11﹒1反间谍法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把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
(二)开展专项宣传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为核心,于5月开展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政策咨询、义诊活动。安宁市残联组织工作人员、眼科专家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在残联眼科开展政策咨询、义诊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通过向现场市民群众发放残疾预防宣传海报、手册、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倡导友爱、互助、融合、共享的理念。二是宣传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在残联一楼大厅粘贴残疾预防宣传画,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进行宣传。三是发放宣传海报广泛宣传。将昆明市残联下发的《残疾预防日》宣传海报下发至各街道(社区),要求及时悬挂宣传。四是在8月份邀请杨万玲讲师讲解民法典,五是开展“动态更新”系统培训,邀请律师为参加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讲解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对本部门的重要事项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将办理残疾人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程序印制成册,在街道、社区宣传,并利用公示、新闻媒体等形式将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相关标准和要求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以上措施,加深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尊重和关心,营造了良好的残疾人事业法治环境。
四、推进法治文化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安宁市残联携手温泉街道残联、温泉社区残协和扶残助残志愿爱心人士在创文期间开展系列活动。一是进入孤寡老人家中,为老人打扫卫生,同时进行法治宣传。二是市残联
举第22次全国“爱耳日”,主题为“人人享有听力健康”,在现场,市残联对参加活动的残疾人进行了关怀慰问。三是市残联通过中秋节走访慰问住院残疾人及康复项目受益儿童活动,鼓励和支持残疾任受康复,确保我市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确实维护残疾人权益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全覆盖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划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安宁市残联按规定成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残疾人遇到各种法律事项时,都可以向该工作站求助,并在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享受多项法律援助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救助工作站以现场法律服务、转介法律援助、转介国家司法救助、直接提供法律救助的四种形式开展。安宁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还将与司法局、宁湖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做好有效衔接,使残疾人在需要时能获得精准、及时、优质高效的帮助,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下步工作计划
安宁市残联将根据法治建设成效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成效工作任务。一是预计在11月份开展“11﹒1反间谍法宣传”加大残联干部职工对反间谍法的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反间谍意识;二是预计在12月份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对残疾人进行宣传让每个残疾知法、懂法;三是协同残疾儿童康复筛查机构到每个街道进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筛查,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升推动法制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