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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温泉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3:47
编辑: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温泉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和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为加快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安排部署,层层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办公室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召开2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三是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和适时督查工作运行情况。细化法治政府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加强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温泉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核制度》。 截至目前,共梳理各类文件52件, 具行政协议法律意见书3件。二是推行一村(社)一律师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街道、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工作。 2021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03件,接待法律咨询48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7场,审核合同(或村规民约)11件。三是实行民生决策共议制度。街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情系社区、一心为民,满足社区居民合理需求。发挥居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作用,为矛盾处理提供有效的沟通协商平台。

(三)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推进街道、村两级便民中心各项事项规范化,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机制,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证通办”工作机制,在便民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公示信息栏,推行AB岗工作制度,做到便民服务不断档。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便民大厅配备了饮水机,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明确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受理科室、受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真正做到群众多跑腿,甚至不跑腿;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对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快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为契机,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全面履行政府依法行政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化解纠纷矛盾

围绕“平安安宁”建设的目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推动平安安宁创建工作,特别是实施全民禁毒工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期间维稳工作,全力化解各类社会领域风险、政治安全风险,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的教育管控,实现了“六个不发生”与“五个坚决防止”的目标,打赢安保维稳这场硬仗,使辖区政治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加强民主法治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一是完成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本着“便民为民”的服务理念,大厅内设置开放式接待柜台、休息区,为了进一步扩展服务,中心还设置心理咨询室、谈话室。采用“前台统一受理、一次性告知、结果及时反馈”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为矛盾调解、信访接待、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开展提供了硬件支撑和工作保障;二是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开展普法“点菜”式服务,做到群众有所需、司法服务有所应,在街道、各办公室、村、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讲座。三是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普法行动”,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和难点

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工作成绩得到体现,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尚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法治建设的基础相对薄弱。部分街道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导致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足,部分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遇到问题时可能无法及时处理,缺乏创新能力。

(二)法治建设的能力有待提高。街道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特别是 “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以来,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但因执法涉及城管、住建、农林、土地等多个部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法制机构指导能力有待提高。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加强。“重实体、轻程序”“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执法难问题、执法手段单一也影响了公正执法的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履行政府依法行政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农村建房等方面的违法案件。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构建培育法治文化。利用党工委学习会议、主题党日活动载体,不定期举行街道法律知识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宪法》、《刑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切实提高街道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在持续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础上,以“法治”为保障,结合法治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全国)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和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治建设这一支撑,不断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努力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