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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安宁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12 15:27
编辑:安宁市财政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安宁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云南省、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和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忠诚担当,真抓实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统筹推进安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支撑。根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履行局党组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要求,成立了安宁市财政局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将法治建设同财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二是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财政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三是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财政普法责任制,明确局内有关科室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普法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对《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财政法规知识网上答题,增强财政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发挥财政职能,保障全市法治经费落实到位

  我局认真履行财政职责,为依法治市、依法执政提供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在年度预算中,根据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和部门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收费成本和行政执法经费,有效推动建设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均等化,便民化和可持续。完善基础司法服务体系,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将普法经费、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需要的经费、法治创建活动经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经费、人民调解经费等依法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按照“人均1元” 的依法治市经费38万元,普法工作经费38万元,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经费114万元,村居两委综治工作经费20.20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补经费51万元,“610”办公经费19万元。把普法经费、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需要的经费、法治创建活动经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划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保证法制安宁的建设的相关经费落到实处。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及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提升财政依法行政能力

  为提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我局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将干部职工法制知识学习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一是突出部门特点。2021年,我局针对当前金融形势,结合财政工作的特性,邀请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长万先传为全局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专班授课,邀请法律顾问李昊阳为全局职工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另外,及时组织开展“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法律实务”专题学习,加强新《预算法》学习交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等,围绕年度学习重点,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创新培训方式。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安宁财政宣传平台,重点宣传相关财税政策。

  四、开展对外宣传,营造“财政法在身边”氛围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财政法在身边”的氛围。一是我局以强化财政法律知识宣传为基础,于12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八街街道大营村进行法治宣传,向市民宣传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共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购物袋等宣传物品300余份;二是市金融办(金融科)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交通银行安宁支行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安宁市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金融日”主题活动,向学生宣传金融安全、法律基础知识、防范非法集资责任意识和防电诈技能;三是市金融办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的沟通纽带作用,指导市域银行及金融企业利用提供服务的契机,面向使命宣传法治政府、防范及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四是认真落实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局领导班子利用春节及中秋节走访慰问联系点的机会,向联系点的村民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到帮扶点禄劝汤郎乡进行慰问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法律意识,强化村民的法治观念。五是预算科及其他业务科室,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预算单位开展培训,强化预算单位对《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事权规范

  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坚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强化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证件台账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实践、新经验。二是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认真做好纪委监委所涉及财政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年初预算安排,年度决算及预算调整等均报人大审批通过。三是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昆财监〔2021〕7号)要求,对相关部门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安宁市财政局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宁市〈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财发〔2021〕165号)要求,对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三资”提级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监督水平;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有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安财发〔2021〕59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数据监控和监督检查。

  六、规范资金管理,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一体化管理。严格遵照《预算法》条例,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按预算和项目的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着力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动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平台不断规范和细化各类预算。二是用好管好直达资金。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分配,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及时用于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和全程监控,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做好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等全流程监管,确保“一竿子插到底”。针对昆明市财政部门通过关注函、意见函等方式发来的疑点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并通过书面报告形式及时反馈核查结果,确有问题的,及时落实整改。三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市已将包括党群单位在内的全部预算单位纳入预算信息公开范围,预决算信息公开已实现对预算单位的全覆盖。根据我局拟定的《安宁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对2021年决算、2022年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将全市“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实时信息公布于安宁市财政局网,供广大市民查询了解。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执法风险

  我局与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该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法律讲座,为行政处罚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防范化解执法风险。参与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金融法规、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讲座,为行政处罚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截止12月,共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咨询、合法性审定43件。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防范化解执法风险。2021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安宁市各预算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及时拨付,提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经费保障。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局在法治财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省、昆明市财政局和安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普法教育形式和手段上需更加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拓宽思路,完善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全县大局,以法治财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发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财政工作中不折不扣得以落实。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修养,在专业化、精细化上下功夫。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过硬作风推动法治财政工作再上台阶。三是继续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是全省财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手段。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财政标准化要求,坚持“边创建边完善”,不断改进财政各项工作,完善程序办法,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与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执法行为,约束权力行使。四是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宏观经济压力不减,国家减税降费力度持续加大,财政收入预计仍将保持较低速增长。与此同时,财政支出需求持续增加,项目资金需求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局将继续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压力,保障法治资金及时到位,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五是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以《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统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六是继续做好深化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完善优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不断优化财政营商环境。

  安宁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