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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18
编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及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 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安宁市农业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1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打假护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案件。全年累计办结拖拉机检验、期满换证、注销、转移一共1228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3个,《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3个,《种畜禽经营许可证》1个。《动物诊疗许可证》1个,《兽药许可证》1个,《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1个。开展行政检查1000多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3次。

全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结合自由裁量权查处各类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0起,办理完成6件,正在办理4件。其中完成销售假农药案件1件,罚款5000元;在蔬菜上使用禁用农药案件1件,罚款6000元;使用电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件,共罚款3000元;经营劣兽药案件1件,罚款400元。1件华胜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饲料案,罚款67050元。以上共计罚金81450元(捌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没收违法所得60元。目前正在办理4件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件。其中在上海青油菜中使用禁用农药案,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市公安局已立案调查。

每月按时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目前。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11期执法信息。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行政许可案件办理上看。全年累计办结拖拉机检验、期满换证、注销、转移一共1228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3个,《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3个,《种畜禽经营许可证》1个。《动物诊疗许可证》1个,《兽药许可证》1个,《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1个。

(二)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上看。在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总体案件数量比去年有所增加,查办关于在蔬菜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案件1件,销售加农药案件1件,使用电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案件1件, 经营劣兽药案件1件,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件4件(正在办理中),办案领域有了新突破。不仅净化了我市的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也使我局的行政执法效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在蔬菜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案件,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也于7月29日移交市公安局,市公安局8月4日已立案调查。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2021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在安宁市司法局法制科的指导帮助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轮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202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行政执法主体3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个(安宁市农机监理站和安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受委托执法组织9个(安宁市农业技术推广所、安宁市植保植检站、安宁市畜牧兽医站、安宁市茶桑果站、安宁市蔬菜花卉管理站、安宁市农机管理总站、安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安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安宁市渔政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数量95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95人,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0件,参加安宁市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件、评查行政许可案卷1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无行政强制案卷。未收到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未出现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情况,无被追究的执法人员。

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分别对兽药、饲料、肥料、农业机械安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生猪屠宰管理、种畜禽质量、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种子、渔业方面开展了随机抽查,仔细查验了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证照、经营内容、生产销售记录台账,是否使用、生产、销售违禁物品、安全生产情况、检验记录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抽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及时进行公示。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的执法机构来看。市农业农村局的3个行政执法主体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即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个(安宁市农机监理站和安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这2个执法组织(站所)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另外,受委托执法组织9个,这9个站所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般事业单位。由局长与这9个组织签订委托执法书,委托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从执法人员组成情况来看。全局共125人,持证人员95人,占76%,今年新增加1名。说明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人员近年来提高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50%的人员都参与到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

(三)从持行政执法证情况来看。全局95人均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均参加过省、昆明市组织的执法人员新取证上岗培训,并每2年参加安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轮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

(四)从法制审核情况来看。对办理的10件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局政策法规科均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从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来看。2021年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3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处罚2件)参加开展的抽查集中评查,上报昆明市农业农村局1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行政许可参与集中评查。

(六)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件)和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次)及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人)来看。今年有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无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数,无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数。

  五、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安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宁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了对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以局长潘志丕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陈篪同志为副组长,各站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陈篪同志兼任,负责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二)提高认识,增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主动性。从前些年的工作来看,我局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太强,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主要任务是检查和责令整改,对查处行政违法案件和办理行政许可案件认识不深刻,观念陈旧。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型、学习型行政机关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中基本做到正确处理整规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案件查办与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的关系,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主动出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协助与支持。我们在坚持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市审改办、市司法局法制科的联系,借助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农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查处了使用违禁农药案,销售假农药案,使用电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案,经营劣药案,和经营、未建立生产记录案件,在多个农业执法领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不可替代。虽然我们在农业执法案件办理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单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虽然由原来的动物检疫案发展到现在的动物检疫、兽药、农药、饲料生产经营案,但农机案件等的办理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今后还需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扩展。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市农业农村局自安宁市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以来,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参加省、昆明市、安宁市政府举办的新取证培训,参加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法律培训班,参加安宁市政府举办的2年1次的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但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执法技巧上。

(三)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存在办案机构不明确,执法案件类别有时职能交叉,办理案件机构会涉及多个站所时,办理机构就无法明确,只能由局领导协调明确具体办案机构后才能开展工作。执法程序不熟练,执法部门不能大胆执法,由于学习培训不够,对各个执法类别涉及的法律法规没有全部熟知,对行政处罚依据有时把握不准确,不能及时审核处理意见。

(四)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还未落实到位,我局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主体、渔业执法主体明确外,其它执法事项如:农药经营(使用)、化肥、种子、兽药经营、饲料生产、动物诊疗等分布于各站所,目前还属委托执法模式开展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完成业务工作,又要开展执法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透,造成在执法办案过程有畏难情绪。

七、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办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严办理执法案件。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要深挖到底,一查到底,根据自由裁量权公正处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将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要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执法的办案领域。今后要多学习借鉴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区的办案经验, 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执法的办案领域,积极主动学习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市扫黑办、司法局法制科、昆明法规处的沟通协调,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组建及人员的落实,配备专业的农业执法人员队伍,增加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召集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及执法技巧,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我局的行政执法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