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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18
编辑:安宁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宁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现将我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我分局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运行机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利用6.5环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定宣传日,推动法律宣传六进,营造良好氛围,指导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认真学习宪法、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环境治理制度化。

(二)健全党委(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我分局制定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议事规则(暂行)》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四个亲自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研究三重一大有关问题时召开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会上由主办科室提交议题申报表,参会人员逐一先行发表明确意见和观点,阐明依据和理由,一把手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过会议讨论后做出决策。必要时在会议上实行表决制,局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记录,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贯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党组)决策目前暂未出现重大违法情况。20211月以来,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大额资金(5000元以上)拨付等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31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会19次、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18次;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法律顾问制度》,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认真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

(三)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

对依法治市督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加强法治保障力度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深化依法治市实践 全力助推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转发学习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转发《安宁市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转发《昆明市2021年生态环境法治保护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我分局在2021年不存在与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被市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况;2021年我分局开展联合培训2次,联合调研3次,积极参与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昆明市暨实战大练兵活动及第六批绿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及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固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共2次,不断提升领导班子业务素质能力,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按照《2021年昆明市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2021122日,我分局在局305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全局干部职工40余人参加了现场宣誓活动;我分局充分利用清风春城学习强国信用中国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学法活动,2021年,我分局在编正式职工49人,全员参与学习与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落实普法责任

我分局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2021年,利用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颁布日、“12.4”国家宪法日、6.5世界环境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次;开展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8次,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安宁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实施,我分局组织安宁市辖区内工业企业环保负责人参加普法宣传培训。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开展相应工作,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等工作,争取安宁市精神文明创建单位。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安宁市2021年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计划》;公共区域(含公共服务大厅、走廊等)设置有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内刊、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中开辟法治专栏或刊载法治内容;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竞赛、展播活动等法治传播活动。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党组)每年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没有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实施约谈;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二)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年度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具体举措督促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学法普法制度,12.4宪法宣誓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设立行政审批及政策法规科,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充分利用“6.5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活动、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等,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向企业、社区、学校、公众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及群众法治意识。经对接联系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因我分局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务员考核均归属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故无需参加安宁市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统一参加昆明市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

(三)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我分局印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开展COP15期间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的通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安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开展了三项制度、《新固废法》、《排污许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制专题业务培训5次;2021年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信息少16篇次。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分局按要求和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规定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落实《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制定了《安宁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流程图》;2021年至今,我分局下达环境类行政处罚105起,处罚金额共1272.67万元;按照《昆生环通〔202151号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2021年版)》等五项行政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分局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生环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提前介入制度》,2021年法律顾问出具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意见6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59起;2021年以来,我分局未被行政诉讼,因此不存在出庭应诉的情况。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分局在2021年没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以不存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情况;按要求清理并填报了《安宁市各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没有按时向司法局上报三项制度月报表2021年法律顾问出具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意见6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59起;我分局2起行政处罚案件参与了2021年度昆明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均被评查为优秀案卷;2021年,安宁分局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自20211月至2021125日,市生态环境安宁分局共调查处理安宁市长热线68612345信访件、云南省信访智能辅助系统、微信举报平台等上级交办件共215件,做到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处理率100%”,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按要求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了数据、执法数据等信息;2021年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考试人员4日,参加新办证考试人员17人;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1年法律顾问出具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意见6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59起;贯彻落实了《安宁市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分局立案调查案件共123起,处罚案件共105起,不予处罚案件共18起;处罚金额共1272.67万元,入库金额共1083.6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共7起,申请复议案件3起,移交法院2起,减轻处罚案件共16起,减轻处罚金额共153.3万元。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有序推进;未出现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依法执行两法衔接,移送刑事案件,截止20211212日,我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5处罚金额共1272.67万元其中移交公安机关6起,行政拘留13人;移交安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格局;按时报送了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同样也存在如下一些困难和不足。如:执法人员紧缺,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频次和覆盖面不够等问题。

九、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着力查处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增强执法威慑力。  

二是做好环境应急和信访处置保障。妥善处置各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环境风险排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信访受理质量,对影响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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