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宁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县街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安宁市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法创分指〔2021〕1号)、《安宁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分指挥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开拓创新,务实苦干,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县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坚持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二是明确事项范围。按照《中共安宁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安宁市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通〔2019〕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发〔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下发《中共安宁市县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县街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县党工通〔2019〕20号),明确了街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的20项内容。
三是规范决策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3个阶段10个步骤进行(会前酝酿决策阶段:1.充分征求意见;2.适当进行酝酿;3.按照程序提议;4.做好相关准备。会中集体决策阶段:5.保证出席人数;6.充分发表意见;7.逐项作出决策;8.组织列席旁听。会后执行决策阶段:9.分工组织落实。10.严格执行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议事规则》《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县街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规定》《县街街道办事处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做到依法行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本街道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负总责;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街道纪工委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并及时与领导班子沟通。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利用政府信息网、“自在县街”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公众参与。2021年以来,先后对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购买、签订县街职教融合发展文化IP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县街街道办事处奖优助学扶贫救助制度》、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县街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论证并公开。
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县街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街道重大决策、合同的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要求、审查时限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做到了重大决策、合同等全部实现应审尽审。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择优选聘云南成业律师事务所5名职业律师担任街道及所属1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实现街道依法决策、村级组织依法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2021年,街道法律顾问参与遗留问题处置、合同审查等48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0条。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专门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科普活动周”“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建成县街街道法治宣传主题公园,以此为阵地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法治街道建设;以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生态村、法治村、和谐村”为目标,积极开展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巩固行动。截至目前,县街街道创建“安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个,“昆明市级民主法治村”1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
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规范街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履职尽责管理举措;加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提升、旅游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要求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出现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实施意见,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执行“两法衔接”,近年来无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况。
三是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建立完善《县街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县街街道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机制,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抓起,做到防患未然、见微知著;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形势、领导包村干部包组、每月召开矛盾排查会议等制度,集中力量协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实现了矛盾纠纷可调可控,确保了街道总体稳定。2021年以来,召开群众工作联席会议6次、矛盾排查会议11次;发生一般矛盾纠纷124件,调解121件,调解参与率98.8%;受理(办理)信访件353件,接访651人次,办结率100%;协调处理办结辖区内7件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虽然街道在法治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部分企业、群众法治意识薄弱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个别矿山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群众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不通过法律渠道寻找援助,形成了社会稳定的问题隐患。
二是工作成效有待提高。街道机关有些部门在矛盾调处、信访回复等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中梗阻”问题不同程序存在,没有形成合力,影响了工作效率;部分基层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担当不足、力度不够,存在遇到矛盾往上交、信息掌控不及时、措施办法不得力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2022年工作计划及重点
一是提升能力素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升街道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持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整合街道机关、村(社区)、企业等多方力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复议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