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宁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昆明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提升统计工作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把统计工作各环节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建设和谐安宁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狠抓统计法治建设,根据安宁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 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安宁市统计局始终把法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搭建起层层细化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行政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的相关工作,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 重大决策事项。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涉及面广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决策事项,在做出决策前拟订相关决策事项草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公民意见,并及时将相关进展情况在门户网上向社会公开,做到数据透明化、执法公开化。2021年全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
2.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我局近年来制定并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查,我局不存在违反规范性文件规定擅自制定并实施规范性文件情况,不存在清理中确认继续保留需进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化要求,2021年12月,我局与云南瞭望律师事务所签订2021年-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云南瞭望律师事务所罗隽鹍律师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2021年我局未发生涉法、涉诉事务工作。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安宁市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于8-9月在全市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本次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16家一套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同时,我局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抽取了8家“四上”企业作为联合检查对象,同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30日以前完成此项工作的检查、结果录入及信息公开。根据云南省统计局的要求对另外20家企业开展了重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对出现统计违法行为的1家企业做出“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并予以公示。
2. 严格程序,规范执法。在执法检查前,我局严格遵照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程序规定,及时向企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和内容;检查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检查人员,履行执法程序,认真填写现场检查基本情况和现场检查笔录,做到规范执法。
3. 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情况调查制度。按照省、昆明市统计局工作安排,坚持“谁执法、谁统计”的原则进行统计,对日常执法检查企业、立案数、结案数、违法行为处理、统计执法机构建立和执法人员配备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填报并认真按照要求上报相关工作信息表。2021年以来,我局于3月、10月圆满完成了我市统计执法情况半年报、年报的台账资料和工作总结的上报。
4. 强化基础保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置执法记录仪,确保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可追溯、最大化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
(五)全面规范和提升统计执法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统计大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我局印发了《安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宁市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安宁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来我局先后派员参加昆明市统计局和安宁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培训和轮训,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8月23日,我局开展内部法制培训,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执法程序、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全力促进统计执法规范化。
(七)深入开展统计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意识
1. 2021年我局结合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国卫复审、1%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广泛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分别对金方街道思邑村村民,太平新城街道始甸社区、太平社区的居民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解读。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口号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模式,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途径,广泛提升了我市广大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一年来,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万余份。
2. 坚持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和培训。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我局充分利用各专业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企业实地核查的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向企业和统计人员宣传和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努力营造真实、准确、及时填报统计资料的统计氛围。
3. 坚持做好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一年来,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干部职工重要学习内容之一,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测试测评等形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统计的工作水平。
4. 根据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计划,我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了市域范围内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结合防疫工作、创文工作、国卫复审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维护自身在统计工作中的合法权益,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9月15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召开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安宁市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认真整理相关材料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分指挥部和牵头单位报送。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求真务实的统计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丰富培训层级,一是在统计系统内部持续开展相关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二是加强各级、各层面的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形式,运用培训班、普法周、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严格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强法律法规解读能力,规范规范统计数据使用管理,探索建立反映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统计数据的参谋作用。二是坚持夯实数据责任制、建立数据督查制,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加强常规统计监督检查,确保做到数出有据,真实统计,着力构建良好的统计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