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铺街道关于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14:20 浏览次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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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进入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集中期,加之受疫情和低温、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结合草铺街道“百日攻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确保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各企业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安全高于一切”和“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社会责任,坚决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企业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运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1月21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企业、各建筑施工单位须每日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不间断,检查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情况及时形成台账记录,并如实按周向草铺应急中心上报隐患情况,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要重点检查并严惩员工“三违”行为。

(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和附件完好在用,相关参数报警值设定符合要求;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加大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其安全意识、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操作水平,确保操作正确、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处置得当;要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细化管理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风险受控,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安全管理,确保工艺自动化控制仪表完好在用、保障安全的工艺联锁有效投用、工艺参数设置满足安全要求;规范工艺操作,严肃工艺纪律;联锁摘除、工艺参数调整等工艺变更,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和设备、物料及环境现状确认,并严格落实审批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杜绝“三超一抢”行为;要加强装置运行安全管理,强化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查关键设备和仪表,及时消除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安全隐患,强化压力管道阀门、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状态巡查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涉及新、改、扩建项目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项目推进,规范试生产安全管理。涉及复工复产和设备开停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制定完备的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设备开停车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安全条件确认,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审批确认手续、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气体生产企业要加强现场管理,气瓶应分区分类摆放并落实防倾倒、防滑动、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措施,规范充装和运输装卸作业;电石散存库要落实防水、防潮措施;生产储存区要配齐、配足有效的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设置在合理位置。

(四)进一步加强存储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要根据要求对容器壁厚、沉降观测点、观测井进行定期监测,开展风险评估;要加强管道、阀门、法兰、泵等介质装卸和输送设施设备巡查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要加强喷淋冷却设施、洗消设施、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注水系统、紧急切断阀、安全阀、泄压阀、止回阀、爆破片、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设施和静电导出装置等安全设施设备和附件的巡查检查,定期检测校验,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有效投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监控工作,做到全天候、无死角、全覆盖,具备视频回放和调取功能,储存时间满足相关要求;严控进入储罐区人员,做好防火、防爆、防恐工作;要加强事故应急池内及积水、淤泥和附近杂草等异物清理工作,确保满足应急处置需要,避免事故风险外溢。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规范产品堆码,做好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和通风工作;不擅自改变库房(安全仓)用途和违规私搭乱建;确保库房实际储存量未超过核定量、实际滞留人员数量未超过核定人数;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专用仓库要实现视频监控全天候、无死角、全覆盖,具备视频回放和调取功能,储存时间满足相关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危险作业许可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得到落实。危险作业审批人员要在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现场监护人员要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监护人员擅离现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应停止检维修作业和八大特殊作业,确因安全需要必须开展的,提级管理。检维修作业要制定专门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落实吹扫、置换等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条件确认和现场安全监护,划定警戒区域并张贴安全警示标识;特殊作业要严格遵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开展,规范票证样式和审批程序,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辨识,落实好现场监护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涉及交叉作业的,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制定并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要求开展演练;要配置齐备的应急物资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要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通信设备正常,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无杂物遮挡且落实必要的防撞设施;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人员,落实重要时段和极端天气领导带班值守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管理。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劳动纪律,规范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行为,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对新招录人员(含实习人员)、换岗人员和和承包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八)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许可经营方式开展经营;2、认真核验下游危险化学品采购单位的相关资质;3、督促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和相关人员落实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目前,我街道所有压缩气体经营企业的许可经营方式均为“无储存代购代销”,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饱瓶,样瓶应分类、分区放置并落实防倾倒、防滑动措施。

(九)各加油站还要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工作;2、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彻底清除防爆区域内的二维码,禁绝在防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设备,实现防爆区域“零电子支付”;3、严格按照《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相关规定开展卸油作业和加油作业。4、做好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的行为;5、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监控数据储存时间应满足相关要求;6、加强进站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安保巡检力度,根据站内管控力量控制进站车辆、人员数量,有序引导车辆和相关人员进出站,确保经营安全。

(十)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还要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2、切实履行经营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3、规范烟花爆竹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4、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规范购销合同管理,保存好销售单据;5、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教育;6、做好销售期剩余烟花爆竹的回运和统一集中储存工作。

(十)停产企业还要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门卫值守和车间巡查检查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2、加强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生产作业区和集中控制区要切断所有电源、气源,禁止使用明火。行政办公区和后勤保障区要加强环境通风和人员管理,规范因取暖、生活需要发生的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避免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发生;3、规范电器线路布置,规范放置气瓶等危险物品。

(十各建筑施工企业(单位)还要做好以下工作:1、各工地要落实春节期间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值守工作2、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放假前亲自组织,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冬季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是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措施及监控、应急措施,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火灾预防措施及消防设施配备,民工宿舍结构安全等,全力预防坍塌、火灾、触电、人员高坠等恶性事故发生3、规范电器线路布置,规范放置气瓶等危险物品4、春节后,项目管理人员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工人、换岗、转岗作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交底和教育培训;5、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的,不得复工;6、现场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不得复工;7、施工用电、现场防火、临边及洞口防护等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复工;8、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复工。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企业要做好工作场所环境清洁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工作场所门口要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要加强员工健康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情况;要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监测管理,指派专人严格管理所有通道,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要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要督促员工配合做好扫码、亮码、测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工作场所、公共活动区域要正确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员工在进入工作场所前均要核验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入内,并立即向安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二)各企业、各建筑施工单位要督促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和就餐场所前均要测量体温,体温高于 37.3℃的人员不得进入。员工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应立即将异常人员带离,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三)各企业、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新员工(含实习人员)和承包商相关人员上岗前要组织相关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上岗: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 21天内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

(四)各企业、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上班。

(五)各企业、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防疫工作正面宣传,重视网络舆情监测,防止企业内出现负面影响的网上炒作,及时澄清不实言论,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履行好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