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5-01 10:19 浏览次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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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安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参保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     年   月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根据参保信息显示,您于       月参加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将于         月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根据您的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需核实相关情况:
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状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以灵活就业人员、两参人员、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参保)£       £起始时间:       年   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起始时间:       年   月
£ 经核实,您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请您及时到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待遇领取相关手续。
£ 经核实,您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原因: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如需领取待遇,请办理补缴手续。
实际缴费年限:                                 享受待遇应补缴的年限:
£ 经核实,您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原因:
参保人承诺: 村(居)委会申报意见: 

经核实,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县(市、区)复核意见: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由参保人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需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选择项目,请在“□”内打“√”。2. 本表一式叁份,村(居)委会、街道社保中心、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