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5-13 16:27 浏览次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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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

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准)。灵活就业人员从事有劳动报酬或合法经济活动取得合法收入(房屋出租、技术转让收入、经营收入、金融债券等资本投资方式获得资本收益等)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线上办理步骤

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并登记灵活就业的可以线上办理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劳动者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发票、本人有效交通银行账号原件到社区申报,具体办理程序为:

(一)社区工作人员初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重点注意审核是否存在以下7类不符合类型。

1.农业户籍的;

2.申请补贴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补贴年度1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补贴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100%档次的;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以单位参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

6.补贴年度内持有营业执照的或者持有营运资格证的(补贴年度前注销的除外);

7.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或单位招录用社保补贴累计满3年的。

(二)录入基本信息。登录云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入个人服务,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在补贴申请项录入基本信息,按保险类别逐项添加,补贴比例为50%,参照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补贴金额=缴纳金额×符合享受补贴月数/12×½,输入发票金额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如遇补贴兑付金额出现角分,统一向上进位计算到元。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三)上传申请材料。点击当前页补贴列表操作栏“材料上传”按钮,上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社会保险缴纳发票原件,银行账号原件,若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为低保人员或残疾人员,须上传低保证或残疾证头像页原件。上传资料方式有高拍仪扫描和本地上传两种,因每项保险补贴系统最多上传3张图片,应保证社保缴费凭证与申请保险类别对应,其他原件资料操作过程中可合并拍摄,灵活操作,无需重复上传,图片须清晰无遮挡,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缴纳金额等关键信息清晰。

(四)社区完成后台初审。在“后台工作站”→“统一审核平台”→“线下业务审核”,经办机构选择本机构,输入查询条件,找到录入的社保补贴信息,完成审核,系统自动推送至下一级审核机构。

(五)街道完成后台复审。社区初审通过数据将推送街道复审,街道复审路径与社区一致,街道提交复审意见,通过的将推送至下一级审核机构,不通过的审核流程结束。

(六)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完成终审。街道复审通过的数据将推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心根据提供材料,协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工商登记信息出具终审意见。若审核不通过,线上反馈审核意见,若出现部分通过的情形,线上反馈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申请人进行告知,并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当年度部分申报或当年度不申报,部分申报的按符合申报的月份数和保险类型重新录入基础信息,后台完成初审。补贴时间不足12个月的,计算补贴期限时按1年计算。

各级工作人员可在“统一审核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七)公示和兑付。终审通过的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完成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公示反馈,申请专项资金分批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