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迅速的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彻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烟花爆竹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冶金工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厂库、办公用房、仓库、生产车间、宿舍等建(构)筑物、房屋建筑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主动作为,抓好监管企业房屋建筑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监管企业做好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力量,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重点突出企业厂库、办公用房、仓库、生产车间、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全面排查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存在违法改建、扩建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公共场所建筑,特别是存在违规新建及对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加建等行为的安全隐患。
三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相关企业要摸清辖区内自建房底数,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排危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施重点监控和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及时消除生产经营场所、施工现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坚决制止违章操作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组织集中宣讲、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督促监管企业自觉做好自建房以及房屋租赁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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