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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15:35
编辑:安宁市财政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安宁市财政局于201741日发布、20175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430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安宁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安宁市财政局公告第2号,安府登1号)有效期已届满。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对该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决定废止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参照昆明市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现予以公告。


安宁市财政局

2022627



安宁市财政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施行时间

废止理由

1

《安宁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安宁市财政局公告第2

201751日至2022430日止

有效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