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字〔2022〕14号)、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统办发〔2022〕28号)和昆明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统办〔2022〕25号)有关要求,结合安宁市实际,制定了《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22年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安宁市统计局
2022年7月11日
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市、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字〔2022〕14号)、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统办发〔2022〕28号)和昆明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统办〔2022〕2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安宁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松 局党组书记
毕 倩 局长
副组长:郑朝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航 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
成 员:赵文革 执法监督科科长
唐华芳 办公室主任
莫金祥 国民经济核算科科长
李根林 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
赵悦宏 贸易服务业科科长
李苏燕 工业能源科科长
李玉存 调查队综合科科长
赵宗米 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监督科,负责我市统计执法检查日常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
统筹相关专业和执法监督检查力量,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实战练兵、全员执法,严格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核查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质量,有效解决不想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主动服务指导调查企业(单位),着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依法统计意识水平;聚焦单位(项目)入库退库过程出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见附件1),全面清理清除编造伪造虚假统计资料非法入库退库的单位(项目)、清理整治统计专业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行为,从源头上扎紧扎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口子。
三、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省、昆明市统计局要求,本次执法检查范围覆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详见附件2),执法检查对象为全市38家企业(单位),采取对其填报的相关专业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为省统计局抽取的企业(单位),各有关科室负责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前期准备工作,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反馈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二)人员选派
执法检查人员从安宁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库中选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的工作人员。
(三)现场检查
1. 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企业的抽查事项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和要求。
2. 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执法检查工作职责,一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二是及时收集有关书证、物证、视听材料等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来源;三是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向检查对象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经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的签字或盖章,笔录内容要全面、客观、完整;四是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对行政执法检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入库退库专项自查
开展入库退库专项自查,全面检查自2021年以来所有入库退库的“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报数、退库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数据填报工作,完善统计基础台账,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及时解决,督促企业(单位)整改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
行政执法监督科要结合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统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各执法检查人员应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现场指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意识。
(三)严肃工作纪律
遵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内容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各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提前泄露抽查对象名单,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及时总结上报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结束后,各检查人员在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局执法监督科。由执法监督科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验总结报市统计局法规处。
附件:1.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3.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单位任务分配数量
4.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时间、指标及期间报审表
5.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
6.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