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脿街道组织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9-23 10:33 浏览次数: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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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下午,为深入学习贯彻好《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主要精神,禄脿街道组织村(居)委会文化专干17人开展了《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活动。

  《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7章52条,分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国门文化建设、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入了依法推进的新阶段,而且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共文化建设的任务、内容、设施、管理及职责等,为全省公共文化机构提高文化治理能力、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法制保障。

  禄脿街道通过组织基层综合文化中心人员学习《条例》,让基层文化工作者掌握《条例》内容,充分认识条例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将法律内容融入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践中,提升服务效能,让老百姓更好地享受文化发展成果和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