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入开展 春运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22〕86号)、《昆明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关于深入开展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昆农机监字〔2023〕1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23年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春运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进一步理清监管对象的数量、状况、存在问题和隐患等情况,认真整改前期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以及查出的新隐患、新问题,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机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使农机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严厉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率得到相应下降;安全作业和安全生产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确保2023年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青龙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耿 炀(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陆炜中(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其他人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401室,具体负责今年春运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721179。
四、检查重点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使用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注册、登记、落户的行为。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落户;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
(六)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主要包括,未对全省变型拖拉机在册、注销、报废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未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对变型拖拉机实施管理,未继续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变型拖拉机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失、拖拉机牌证制假贩假滋生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七)违规发放拖拉机驾驶资格许可的;
(八)违规委托生产企业、经销商发放牌证的;
(九)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的;
(十)拖拉机、微耕机违法载人的;
(十一)驾驶脱检、报废、拼装、组装拖拉机的;
(十二)拖拉机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驾驶陋习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行为。
五、时间及检查组织方式
今年春运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结束。各村(居)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好农机行业监管责任,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要列项登记,安排专人督促落实整改。根据各村(居)委会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全面推动街道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好农机安全监管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运及两会期间农机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查改结合,强化整改。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加强督查,严厉追责。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的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农机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严格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强化值班值守,健全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并迅速上报信息,各村(居)委会春节期间农机安全值班表于1月17日前报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五)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从1月12日起各村(居)委会春运及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实行每周一报,《安宁市2023年春运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四前上报,各村(居)工作方案于1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于2月28日前报送。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时,要立即上报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有街道上报市春运农机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快速处理。
(六)严格工作纪律。检查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相关各项管理制度,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转变作风,完成好此次检查督查任务。
附件:安宁市2023年春运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周统计表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