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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行政执法数据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0:37
编辑: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宁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许可共办理2485件。其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224件,放射许可11件,母婴:7件,诊所备案:115件,中医备案:19件,生活饮用水85件,公共场所523件,医师执业注册488件,护士执业注册798件,独生子女215件

(二)行政处罚案件共计64、罚款金额21.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566万元、没有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行政检查情况。2022年共对1359家被监督单位开展了1566次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双随机”工作。医疗卫生完成率100%、传染病防治完成率100%、放射卫生完成率100%、妇幼健康完成率100%、消毒产品完成率100%、职业卫生完成率100%,及时对完成的双随机任务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完成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安宁市市场监督局进行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单位6家,未发现违法行为,检查结果已录入并公示。

(四)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没有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的情况。也无没有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是安宁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主体,委托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法开展安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共计有行政执法人员14名。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安宁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属于《安宁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范围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均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

(四)受理投诉举报情况。2022年受理投诉举报件14件,办结14件,办结率100%。

2022年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无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也未发生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安宁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制度化水平持续提升。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全过程记录稽查工作制度,投诉(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以及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案件办理内部规定等7项工作制度,制定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编制完成安宁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审慎包容监管“减免责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执法和责任意识,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

(二)安宁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以案件评查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稽查为抓手,利用执法记录仪调度系统对监督人员着装规范和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情况开展随机稽查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坚持所有案件合议制度,坚持对所有案件进行全过程记录,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

(三)安宁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一线行政执法行为和案件询问、合议实现全过程音像记录存储和实时传输。二是持续推进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三是推进游泳池水质在线监测工作,加强游泳场所信用评价工作,深入研究游泳场所分级分类评价细化标准,完成游泳场所分类评级。五是依托国家、省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和管理,信用信息管理、“互联网+监管”、投诉举报信息系统等平台系统,做好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和质量控制工作,以智慧监管手段促进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提升。

特此报告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3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