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执法统计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4:17
编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目前持执法证人员27人,执法机构为林政稽查大队,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为6人,实际在岗7人,均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截至目前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2件,行政许可895件(份),其中林木采伐268件(份)、植物检疫证623件(份),临时使用林地4件,涉嫌违法达到刑事处罚依法移交安宁市森林公安局14件。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情况发生。

二、开展的基本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工作列会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涉林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的法律,积极参加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操作流程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增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环节,对相关的执法决定进行公示。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我局对2021年办理归档的行政执法卷宗开展自评自查,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15件,行政许可案件106件,通过今年的自评自查,发现了一些细节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参加了安宁市的案件评查,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

(二)从制度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对接,依法界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继续做好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按照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方便了林农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打通涉林审批“最后一公里”,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林地要素保障。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职能为落脚点,认真分析项目紧迫性和成熟度,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指导,精准服务企业,为涉林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积极推行“预约办”、“高效办”,为我市涉林工业项目注入新动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安宁市林地面积较大,项目较多,涉林违法比较突出,目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岗执法人员为7人,每年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大量图斑还需要核实,行政案件不能及时有效的查处,导致对林地的日常巡查监管很少,难以形成早发现、早制止,切实保护森林的良好效果。

(二)数据不统一,地类性质难以确定“。多规合一”不相统一,同一地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利用总体规划、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林地变更资料互相冲突,不相吻合,出现不同单位对同一地块进行管理或不同单位对同一地块都不管理的情况,导致林地与非林地难以界定,一定程度上给林业林政执法带来困难。

(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政策滞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由于新法较旧法有了很大的变化,处罚幅度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出台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等的实施意见,但我局无行政强制执行权,无法拆除涉林违法构筑物,执法人员在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带来很大的困惑,不能及时有效地打击涉林的违法行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继续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入学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