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及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一是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魅力安宁等平台,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加强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及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三是利用医保经办大厅LED大屏幕播放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宣传,并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教育,强化法治观念,提高自身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一是制定《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工作要点》、《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的通知》、《关于对安宁市医疗保障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调整充实组的通知》、《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法制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二是按时上报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月报表,2022年市医保局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方案履行职责。制定了《安宁市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安宁市打击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安宁市打击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2022年度安宁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等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对重要事项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单位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均依法决策;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入两定机构、街道、村(社)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依法依规矩开展医疗服务行为、参保人依法依规理性就医;四是班子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班子领导加强日常学习,强化法治思维,带头做好学法用法普法守法关;五是扣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强化风险防控责任,铸牢医保基金监管防线;六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对辖区两定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定期开展两法衔接系统录入动态更新工作;七是按时完成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行政执法数据录入;
二、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指导。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魅力安宁等平台,加强对党的二十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坚持学习法治理论常态化。结合医保业务工作培训,更好的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加强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普法、用法,不断推动职工法治理论学习;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医保行业特点,加强对参保人群及两定医药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法治宣传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