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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
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7:51
编辑:安宁市统计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安宁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现将本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报经安宁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9年9月新设立统计行政执法监督科,增加行政编制1名,具体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前共有23人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其中2人同时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均已按照规定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事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事项。

  (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根据省、昆明市统计部门和我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主题,以《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活动,印制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发放,全年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知晓率,营造求真务实的法治环境。同时,我局严格履行统计普法责任,一方面,注重加强内部宣传,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另一方面,注重加强行业培训,经常性结合业务培训,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明确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工作要求,全年开展各种统计业务培训40余次,每次培训都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培训计划,不断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强化企业统计人员法律意识,为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保障。

  (三)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大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我局印发了《安宁市统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和《安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等一系列文件。

  (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和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16家,统计执法人员8名,分4组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行业属性涵盖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住宿餐饮、房地产等行业单位。

  二是印发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13家,统计执法人员6名,分3组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行业属性涵盖工业、服务业和批零业等行业单位。

  在两个方案中均明确抽查的原则、范围和工作流程,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是严格履行执法要求。本次检查我局严格遵照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程序规定,及时向企业送达了《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和内容。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按照国家统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的执法流程和法律文书,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做到采集指标规范、数据准确、情况属实。

  四是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两次检查中,检查数与上报数一致,检查结束后,已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根据省、昆明市统计局的要求对另外18家企业开展了重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丰富培训层级,一方面在统计系统内部持续开展相关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另一方面,加强多方合作,开展多级、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形式,运用培训班、普法周、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不断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