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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5:21
编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及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 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安宁市农业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汇总分析报告和汇总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2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打假护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案件。

(一)根据《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调整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与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联系,并参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好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的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明确了行政执法的类别和类型、法定依据、裁量阶次或情形、具体标准等内容。完善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二)按照安宁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的积极帮助下,我局认真梳理,在前期完成的《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完成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减免责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51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77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76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3项,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全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519件(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驾驶证换证、补证、更正、注销登记489件)。明确了各项行政执法内容,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6件,办理完成6件。

其中办理完成未建立养殖档案1件,罚款1000元;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2件,罚款6000元;当事人未到种子管理机构备案,也未领取《种子经营备案书》就擅自销售种子1件,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生产的饲料未经产品质量检验1件,罚款16000元。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种植大白菜案1件,罚款3000元。

以上6个案件共计罚金32000元(捌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

各部门开展监督执法检查722次。今年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14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开展的抽查集中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卷9卷,行政许可案卷5卷,案卷评查均为优秀,其中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单》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及时加以整改。

每月按时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目前。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8期执法信息。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行政许可案件办理上看。全年办理行政许可519件。其中: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1个;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6个;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经营  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3个;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10个;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10个。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驾驶证换证、补证、更正、注销登记共489个。

(二)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上看。在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总体案件数量增加,动物卫生执法监督案件有所下降,说明在持续严厉打击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卫生的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督下,生猪屠宰检疫监管领域明显好转,肉食品安全溯源监管得到有效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案件增加,截至目前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案件4件。进一步说明近年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投入执法力量,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测力度和监管执法力量。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2022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在安宁市司法局法制科的指导帮助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轮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94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94人,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6件,评查行政处罚案卷9件、评查行政许可案卷5件,无行政强制案卷。未收到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未出现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情况,无被追究的执法人员。

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兽药、规模养殖场、农机销售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联合抽查采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监管对象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仔细查验了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证照、经营内容、生产销售记录台账,是否使用、生产、销售违禁物品、安全生产情况、检验记录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抽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及时进行公示。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分析

(一)从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的执法机构来看。

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的要求,我局已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我局安宁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安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更名安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职责以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为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主管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加挂“安宁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牌子,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其集中行使,以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执法。

  (二)从执法人员组成情况来看。全局共121人,持证人员94人,占77%,新增加3名,并通过了执法证的考试,说明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人员近年来提高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从持行政执法证情况来看。全局94人均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均参加过省、昆明市组织的执法人员新取证上岗培训,并按时参加安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轮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

(四)从法制审核情况来看。对办理的6件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局政策法规科均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从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来看。2022年开展情况与往年相当,对2021年已结案件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报送市司法局14件(行政许可5件、行政处罚9件)参加开展的抽查集中评查,评查均为优秀,其中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单》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及时加以整改。

(六)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件)和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次)及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人)来看。今年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无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数,无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数。

  五、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安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宁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了对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以局长潘志丕同志为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陈篪同志为副组长,各站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陈篪同志兼任,负责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二)提高认识,增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主动性。从前些年的工作来看,我局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太强,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主要任务是检查和责令整改,对查处行政违法案件和办理行政许可案件认识不深刻,观念陈旧。执法中基本做到正确处理整规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案件查办与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的关系,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主动出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协助与支持。我们在坚持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市司法局法制科的联系,借助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农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查处了未建立养殖档案、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未到种子管理机构备案,也未领取《种子经营备案书》就擅自销售种子案、生产的饲料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案、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种植大白菜案,在多个农业执法领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不可替代。虽然我们在农业执法案件办理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单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虽然由原来的动物检疫案发展到现在的动物检疫、兽药、农药、饲料生产经营案,还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案件的办理力度。今后还需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扩展。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不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因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目前还未有效整合,业务有所交叉,导致执法人员不固定、业务不熟悉,办案困难,执法文书不规范等,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都有待学习提高。

七、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办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严办理执法案件。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要深挖到底,一查到底,结合自由裁量权公正处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将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组建及人员的落实,配备专业的农业执法人员队伍,增加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召集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及执法技巧,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我局的行政执法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层层建立落实工作会商、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