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5:36 浏览次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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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1日在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安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安宁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总体经济形势疲软,财政收入断崖式下降,疫情防控对财政压力空前的局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基本运转保障有序,民生要素保障有效,重点项目保障有力,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整体实现收支平衡。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3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8%,同比下降17.9 %(同口径下降8.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4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3%,同比下降15.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7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6%,同比下降35.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1,6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87%,同比下降3.6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万元,均为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万元。

(二)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37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217,595万元,上年结余7,1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259万元,调入资金15,284万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5,282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万元,调入存量资金1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59,700万元,收入总量为894,35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463万元,加上地方债务还本支出202,23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2,53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59,700万元),上解支出55,735万元,调出资金32,38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32万元,支出总量为886,24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8,115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73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197万元,调入资金32,38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97,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2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92,900万元,收入总量为649,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1,60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2,828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282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239,2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6,3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92,900万元),支出总量为638,9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1,016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3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0万元,收入总量为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万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万元,支出总量为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7万元。

4.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75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624万元,上级补助42,976万元,收入总量163,3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5,95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83,478万元,支出总量为149,436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3,920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决算数还会有变化,待全市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三)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3,37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6,811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7%,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67,6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0,947万元、资源税23,634万元、企业所得税21,854万元、个人所得税3,775万元,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耕占税完成116,148万元,印花税、车船税、烟叶税、环保税、其他税收等完成12,82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56,560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3%,分项目完成情况为:专项收入66,97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21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2,391万元、罚没收入等其他非税收入5,97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7,73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09,7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基金收入完成7,952万元。

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463万元,同比减支104,72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95,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637万元、农林水支出48,7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3,238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4,068万元,以上几项支出在收入来源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实现了正增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6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4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9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192万元及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灾害防治等支出不同程度减支。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1,602万元,同比减支14,064万元,主要是土地征收补偿等城乡社区支出165,479万元,其他支出198,321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97,8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等支出17,802万元。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按照我市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思路,实现全年收支平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

1. 多措并举助企纾困。一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全年累计向全市各类纳税人退税20.6亿元,为企业稳岗、扩大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实现了“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二是推进政银企合作。制定落实《安宁市政银企常态化对接联系机制实施方案》,解决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全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市域实体经济的工作效能,政府重点推荐的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杉杉锂电池、云天化提质增效、光崀大村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等重点项目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超过40亿元。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推行“助企贷”帮助15家企业获得5,470万元授信,推行“安采贷”帮助8家企业获得5,660万元授信。三是加大财政对产业的扶持力度。本级财力扶持磷化工转型升级、磷石膏发展项目2个,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高新技术产业奖励等项目9个,累计筹措拨付产业扶持资金1.6亿元。四是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78亿元,有力支撑政府性投资力度,有力保障11个项目的推进。

2. 优化支出保障到位。持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和重点工作保障到位。全市民生领域相关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一是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卫生健康支出43,637万元,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投入疫情防控资金9,711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二是大力支持教育跨越发展,全年教育支出95,297万元,实现教育支出“三个增长”、“两个只增不减”任务目标,足额保障教师工资,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特殊教育学校、连然小学改扩建顺利完成。三是全力保障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年农林水支出48,711万元,农村住房提升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全市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惠及广大农村群众。四是兜牢民生底线,关爱弱势群体,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05万元,老年人生活补助惠及3万人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惠及2.5万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惠及 1.2万人次。

3. 风险防范稳健有效。一是压实“三保”底线。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坚持“三保”优先地位,全年按时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全市行政事业机构平稳运转,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全年“三保”支出202,17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8,910万元,保工资支出149,914万元,保运转支出23,352万元)。二是全力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强化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提前对将到期政府债务进行分析,保证债务链接,资金优化统筹和精准调度,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三是预留应急债务链接资金,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应急支持力度,帮助市属国有企业做好风险缓释工作,确保全市政府债务收支平稳运行,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四是加强防非防骗工作,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对非法集资活动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4.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成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事前绩效评估,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推进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监控“双监控”深度融合,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闭环机制,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二是深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完成上线补贴项目28个,兑付各类补贴项目资金15,062万元,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对象一张卡”任务目标,确保全市6.8万名补贴对象安全、及时、足额获得补贴。三是推进财政规范化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强化国库和政府采购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强化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稳步推进财政所能力提升建设,连然财政所在综合考评中得到省、市一致肯定。五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打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实现预算资金全过程动态监控,财政资金和除医院外的所有预算单位的自有资金纳入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实现预算指标对预算管理全过程的控制与追踪,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预算单位进行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管理,深入推进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实现差旅费用网上报销。

5. 厉行节约效益优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加强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达到政策规定清理时限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全面盘活存量资金38,195万元统筹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等急需支持的领域。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于预算单位提起的支付事项严格把关,重点对没有形成实际工程量、实施可行性必要性不高、资金到位长期不开展实质工作的项目进行审核,坚决杜绝资金趴窝的情况。三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制定下发《“三公”经费核算操作手册》,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固定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全年处置45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8宗,处置额7,340万元。五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多的预算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并针对抽查发现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规范采购审批备案程序,发挥财政资金采购效益,节约资金838万元,资金节约率3.8%。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在疫情防控压力空前、财政收入锐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断崖式下跌等多重困难叠加的困境下取得了财政收支实现平衡、重点工作保障有力、风险防范总体可控的成绩,可谓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是上级财政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困难和严峻问题:一是全市财源结构单一,收支矛盾突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石油、钢铁、磷化工等大型企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来年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政府性基金收入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历年递减,随着工业发展步伐加快,对工业企业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基金减收增支的特征更加明显,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债务化解压力持续增大,偿债资金来源与渠道收紧,新增专项债规模持续增大,破解存量问题和防范化解新风险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定时间内我市将处于高债务率和高债务风险等级的困境。三是预算绩效融合有待加强,落实“过紧日子”的意识和措施还不到位。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充分汲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担当、迎难而上,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积极稳妥地逐步统筹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一年。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2023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建议如下: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7,708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443,371万元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97,010万元。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70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81,354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36,02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8,115万元,调入资金58,856万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58,241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15万元),收入总量为772,06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01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05,0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0,03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4,007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36,028万元),支出总量为772,06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 2023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4,987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000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7,44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1,016万元,收入总量为358,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4,987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3,428万元,调出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58,2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8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36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7,440万元),支出总量为358,45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1.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76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27万元,结转结余资金7万元,收入总量为1,7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76万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15万元,支出总量为1,791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3,58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3,920万元,上级补助45,603万元,收入总量173,1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37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91,206万元,支出总量为162,58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524万元。

(五)财政支出预算安排重点

1. “三保”支出安排。“三保”支出预算220,279万元,其中:保工资155,235万元,保运转22,772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2,272万元。

2. 民生保障重点支出安排。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1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2,539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补助1,705万元,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3,214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303万元,殡葬补助406万元,计划生育补助1,630万元,城乡低收入群体帮扶救助资金3,000万元,长期护理保险补贴391万元;村组保障经费12,399万元;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教育支出91,732万元。

3. 债务偿还支出安排。本级财力安排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8,367万元,刚性债务支出90,798万元,平台公司债务链接准备资金20,000万元。

4. 促发展重点支出安排。做实产业扶持工作,安排产业扶持25,000万元,用多元财政资金激发产业动能;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000万元,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成效;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00万元;安排工业促发展项目资金1,851万元;安排高质量发展稳增长资金2,000万元。

5. 城乡统筹重点支出安排。安排政府性重点工程资金60,000万元、项目前期及规划费2,000万元、土地征收补偿及土地报批规税费资金92,800万元,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5万元、农危房贴息及风险金500万元,公交补贴2,500万元,城市管理、运行维护、城乡垃圾清运补助12,500万元。

6. 生态建设重点支出安排。安排污水处理费5,000万元,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建设,有效防治水污染;安排车木河水库、凤仪上库、石板箐水库等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资金2,800万元;安排水利发展资金4,362万元。

7. 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及应急开支,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至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前,为保证各部门正常履职所需,市级财政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和必需支出下达各部门。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财政部门将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做到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增强应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常态化的工作主动性,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好财政保障。

(一)坚持讲政治服从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执行到位,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在谋划预算安排、政策落实、资金统筹拨付等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中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质高效助推全市发展。

(二)坚持财力优先保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事业发展。按照有保有压原则,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兜住“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的优先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坚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社保政策,大力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支持乡村振兴。

(三)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意识。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库款运行预警监控机制,把紧把严支出关口。加强资金监测预警,强化资金动态跟踪问效,加强对预算单位申报使用资金的审核力度,没有达到支付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禁止资金趴窝,对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重复工程一律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对于实施必要性不强、论证不充分、社会效益不高、可做可不做的项目,前期征求财政意见时一律不予同意。加大全市结转结余资金的消化力度,继续统筹存量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加强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类项目实施优先拨付使用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拨付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坚持服务企业夯实财源。夯实财源基础,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政策,强化积极的财政政策释放效应,提升财源转化成效。全力支持打造“千亿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千亿级冶金产业集群,千亿级绿色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三个千亿级工业产业集群,精准施策涵养财源,加快培育一批新的优质税源。立足原有工业基础和产业优势,统筹安排资金,服务石化、钢铁、磷化工等传统产业技改升级,夯实财源基础,保证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源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助力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加大税源监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力争在财税增收上实现新突破。

(五)坚持风险防范不放松。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债务监管责任,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加大分析研判,确保债务链接,完善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增强政府防范风险的能力。加大专项债争取力度,督促业主部门加快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促投资、稳经济作用。着力防范化解辖区内金融风险,全面整治金融乱象,做好分析研判,重点加大对非法集资防控的宣传管理力度,配合警方做好相关查处工作,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坚持财政监督问效。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绩效评价,做“精”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贯彻落实《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以会计监督为抓手,不断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维护经济秩序。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及事中跟踪监督检查,保障国家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砥砺前行,务实担当,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名词解释

1.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6. 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7. “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

8. 教育“三个增长”: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9. 教育“两个只增不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1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即2021年和2022年同期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返加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更加准确反映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情况下经济财政运行的实际情况。

11. 再融资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是财政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再融资债券是为了借新还旧的债券,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

12.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给予提前全额退还,即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留抵退税。

监督索引号53018100600010111

安宁市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20230224060559087

安宁市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20230224060455766

附件1:安宁市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需要说明的事项20230224060605202

附件2:安宁市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债务限额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20230224060611676

附件3: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安宁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2023022406065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