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街道生育子女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7 16:14 浏览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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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一年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一、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一方或者受委托代理人,到太平新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申请,可以现场申请或者互联网申请。

  第二步:受理。根据申请人现场提供的信息审核、录入系统,或者审核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到系统内的信息。

  1.申请事项属于太平新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不属于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决定。材料符合要求的,生成生育服务证,现场发放。可以提供电子证照,申请人或者受委托人可以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永久存档备查。

  第四步:送达。当场办结、当场送达。

  二、所携带材料

  1.双方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4.围产手册;5.委托办理的受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6.一孩、二孩出生证明(二孩、三孩办理生育登记需提供)。

  注:户口不在太平新城街道的需要携带暂住证,再婚家庭需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

  三、办理地点

  1.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理窗口

  2.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871-68612170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