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街道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9 10:30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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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太平新城街道城市化进程快,外来入驻人口增多,各卫生室所在区域服务人口均明显增长,现有村医(社区医生)数量明显不能满足需求。为了让太平新城街道新驻人口享受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按照云南省及昆明市相关村医配置政策,太平新城街道辖区拟新增村医4人,现面向社会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基本要求

  1.品行良好,遵章守纪,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旺盛的学习兴趣和上进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政务新媒体公众号“宜居太平”3月19日文章。

  四、待遇

  根据安宁市现行村医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太平卫生院公众号咨询、邮箱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18日-2023年3月28日

  3.参加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完成报名后请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六、考试安排及录用办法

  1.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拟录用: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进行拟录用。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在考试、考核中作弊的;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三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3.本公告由安宁市太平卫生院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公卫科,0871-686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