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所开展“十年禁渔”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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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 年金沙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要点》(昆禁渔办发〔2023〕2 号)要求,我所辖区内温泉小村过渡农贸市场2家水产品销售经营户以及牧羊湖景区周边餐饮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严格落实销售者入场查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所销售淡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证明、购货凭证等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淡水产品的情况,对无法提供产品来源的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本周共出动18人次、9车次对2家水产品销售经营户、30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销售水产品经营户存在保留进货台账不完善问题,已要求立即整改,并未发现销售和制卖长江流域野生鱼类,未发现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淡水产品违法行为,无利用“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和宣传的行为。同时和商户签订不销售金沙江流域、滇池水域等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公开承诺书,禁止为了销售业绩而对外谎称为野生鱼,坚决杜绝出现销售食用野生鱼类相关的宣传。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经营户十年禁渔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