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问答(3)

发布时间:2023-04-28 13:38 浏览次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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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文件:

6.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演变,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这一制度安排在保障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 现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现行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农民集体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农户具有分配宅基地的资格。

8. 农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屋,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商品房则占用国有建设用地。

  二是取得方式不同:农房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取得宅基地进行建设,商品房是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

  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现行法律和政策没有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四是交易条件不同:农房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批准后交易给符合宅基地分配资格的成员,不得抵押;商品房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租赁和抵押,交易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