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打响安宁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根据安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按照安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安宁市2023年“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安宁市2023年“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时间表》要求,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职能,扎实开展“诚信进机关”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安宁市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的方式不仅体现在办案过程中,还体现在案结事了之后延伸检察职能,加大对涉案企业的依法监督和保护力度。一是积极促进化解矛盾,促使涉案企业正常经营。对涉案企业人员全面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考虑影响涉案企业正常经营因素,找准涉案企业刑事案件矛盾点,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对于双方矛盾已化解,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案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二是认真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涉案企业建章立制。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监督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认真剖析企业涉案原因,找准涉案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涉案企业认真整改、合规守法经营。三是适时启动企业合规程序,推动涉案企业焕发生机活力。涉案企业认真查找企业在规章制度、人财物管理、流程监控、奖惩机制、合规文化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的要求落实到位,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为安宁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4月23日下午,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继续护航企业发展,为安宁做出更多检察护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