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09 10:10 浏览次数: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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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标准:

1.普通群体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128号)文件规定实行每人每年120元定额补助,超出部分个人缴纳。

3.属安宁市户籍人口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参加安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根据《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2〕40号)的相关规定,一类人员(特困)中的残疾人从医疗救助基金中支出全额资助参保,二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120元从医疗救助基金中支出定额资助参保,超出部分和其他残疾人个人缴费由残联部门补助。

4.符合《关于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标准和资格确认条件的通知》(云卫家庭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超出部分个人缴纳。

5.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城乡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女方年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6.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二、缴费时限: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25日止。

三、缴费方式:

  1.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缴费、线下缴费的方式缴纳费款。

(1)线上缴费方式为:关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或下载“云南税务”APP、“云南农信”APP、“中国农业银行”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自助完成在线缴费;也可以登录“支付宝”首页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小程序,在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中,点击“社保”后进入“社保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2)线下缴费方式为:前往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银行柜面、ATM机、POS机进行缴费;

2.新参保人员需先持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电子证件照片,到就近就便社区(村委会)或街道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按上述方法进行缴费。

   3.非安宁市户籍人员首次在安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在安宁市居住并持有《云南省居住证》(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必须持有在安宁市居住的《云南省居住证》)。且必须先把原参保地的医保进行停保,才能在安宁市区域内进行参保。停保方式:本人可利用微信“云南医保”小程序进行停保,非本人需打电话或当面到原参保地进行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