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建设程序(2023年更新)
发布时间:2023-05-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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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造基本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应坚持“三最两就”原则,全面实行“五个基本”的质量安全要求,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试行)》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技术标准。
C级危房改造只能进行加固改造,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D级危房应加固,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不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拆除重建。
二、基本建设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应在当地住建部门统筹组织协调下实施,具体程序参照以下内容进行:
(一)依据市住建局、街道、村委会、村小组摸排情况,进行房屋危险等级认定;
(二)入户进行安全性核查;
(三)加固(重建)方案初定、评定和确定;
(四)加固(重建)施工、监理协议签订(施工);
(五)加固(重建)施工,监理进场;
(六)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现场检查确认(整改)记录;
(七)工程质量初步验收确认记录(整改);
(八) 市住建局、农业局、街道、村委会、村小组五方组织验收;
(九)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危房改造农户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