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人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06-02 10:26 浏览次数: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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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总支,各村(居)委会,各办(站、所)中心:

为认真做好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机构

(一)金方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总督导:李  新  街道党工委书记

组  长:杨燕妮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陆大飞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其他班子领导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统筹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实施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主任由杨志忠同志担任,协助陆大飞副主任负责统筹、督查、信息上报及日常工作。

(二)下设6个督查包片指导小组

1. 第一督查包片组:思邑村委会、小罗白社区

组  长:杨  涛、余兰洁、周悍祥

组  员:熊  倩、房真萍、林承华、陈明霞、陈  超、

罗婧宁、汪志娟、孙秋霞、荣浩宇、李文曦

王  涛、张  玲、矣庆琛、张  剑、李汶玥

杨怡爽、郭  浩、卢巍巍、朱  妍、杨  斌

袁  溶、李  玲、魏洪吉储、王丽华、王 雯

张祖根、王丽萍、姚丽红、武海涛、宋习文

2. 第二督查包片组:浸长村委会、洛阳池社区

组  长:张凤奇、纪少波、程  勇

组  员:孙伟杰、李 俊、王建斌、何亚康、魏 瑞

武懿婷、何向琼、张朝娇、张建保、蒋  凤

业乔红、董杰平、刘凤恩、白珍燕、宣 丽、杨晓丽、李新月、吕洪燕、李清萍、李 婧

官剑锋、方  军、武宏飞、李  鑫、华晨光

张彦雄、覃克平、张  聪、李清云、何云忠

段思勇、储春萍、李国凤、罗维松、武云波、

薛永刚、徐文菲

3. 第三督查包片组:通仙村委会、阳光社区

组  长:李波莉、杨春健

组  员:吕 慧、张文娟、李 婕、高梓珏、张海月

梁 超、秦 锋、施亚丹、帅 琴、邵继芬

张玉林、王海鑫、李宏伟、王瑞东、魏树珍

张金艳、李  芳、王利波、普继英、段娅玲

肖  杨、华智慧、赵晓蓉、王  杰、武燕丽

付玉荣、张继龙

4. 第四督查包片组:普河村委会、恒大社区、朝阳前山社区、望湖社区

组  长:王利江、李昊霖、谢名章

组  员:杨 琳、蔡毅波、肖艳芬、付在斌、吴媛媛

余琼仙、陈俊云、师 云、陈柏舟、韩 阳

邱  超、毕  聪、张  伟、黄  伟、郭  泰

卢俊仑、颜  彦、张进玲、陈  颖、尹  媛

唐云桂、尹家骏、何国铭、李  懋、陈  璐

邱宏超、余梦秋、张举萍、张春玲、蔡智丞

吴坤秀、武  航、孟丽琼、张顺莉、梁 宴

李学贵、黄春晓、李俊杰、卢洋君、朱光鑫

刘瀚玉、蒋继诚、王泓雁、程淑娴

5. 第五督查包片组:千户庄委会、凌波社区、晓塘社区

组  长:赵  华、盛小雨、王  茹

组  员:王文祥、申  蓉、钟婷斌、陈建模、王 顺

程艳维、何东敏、王先堂、曾雅婕、彭丽虹

杨金存、陈  俊、张自成、王石磊、樊佩云

吴思声、钱 燕、和 珉、胡彦冲、黄云宽

王 凤、张秋君、曾丽琼、刘 安、何亚梅、

6. 第六督查包片组:罗白村委会、朝阳后山社区、新村社区、黎明社区

组  长:叶国林、蔡仁鑫、欧阳龙

组  员:蔡占萍、秦华英、王燕玲、梁  懿、白丽萍

祖 琴、李 伟、李 俊、周 瑾、李银潇

马丽波、李  丽、陈兴梅、杨丽秋、李红萍

张丽娟、杨  杰、丁美菊、田  军、鲁凤兰

杨淑清、田楠楠、王桂琼

各督查包片组负责对所指定村(居)委会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街道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村(居)委会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积极核实调查,并协调职能部门参与工作,进行责任追究调查,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自辖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工作要求

(一)督查范围和重点

1. 督查的范围

金方街道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

2. 督查的重点

一是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村(居)委会必须层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村(居)民小组等组织负责落实人以及户长、林权所有者等关键人员具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员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森林防火“四个责任人”制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执行一把手负总责、林业员、指挥部成员单位“三线”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管理,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二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入村、入社、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发放粘贴情况;宣传警示碑(牌)、标语的制作和刷新情况;落实学校、教师、家长监管责任,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林区农家乐(经营单位)宣传管理情况。开展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以反面事例警醒民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三是落实野外火源管理情况。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重点区域实行禁入管理。防火期间严管生产、生活性用火。林区严禁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地埂、烧荒积肥、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认真落实护林员、监测员、检查员三类关键管护人员责任。严管入山人员,认真落实野外火源“五个百分百”管理。凡进入重点森林防火区人员必须严格登记检查,没收入山火种,接受防火安全教育,严防火种入山、入林。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100%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限制行为能力人”等特殊人员100%落实责任监护人;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四是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村(居)委会要确保人员足额到岗到位,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做好日常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五是天保管护员、巡山护林员上岗就位和履行职责情况。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区域。六是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到位情况。七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凡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有效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引发森林火灾的,将根据火灾发生次数、过火面积、受害程度,依据《安宁市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二)督查的方法和步骤

1. 督查方法。

通过包片督查、明察暗访、抽查和重点督查等方式进行,采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法,紧扣时间点,确保工作认真落实。各督查包片组每周深入督查2次,填制《金方街道森林防火督查周报表》(附件1),重点督查。

2. 督查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自检自查(2022年12月30日前)。

各村(居)委会按照职责要求层层签订落实各种防火责任书,做好各种防火宣传标语刷新,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找准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组织“两节”(元旦、春节)期间重点督查(2023年1月21日前)。

督查各村(居)委会按照职责组织检查,落实工作要求,开展防控工作的情况。

第三阶段组织防火戒严期重点督查(2023年6月15日前)。

春季后至雨季到来前,是防火戒严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重点督查各村(居)委会按照职责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

(三)认真落实报告和通报制度

1.落实报告制度

(1)各村(居)委会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督查工作指导小组报告自检自查情况;2023年1月21日前报告“两节”期间管控情况;2023年6月15日前报告森林防火工作完成情况。

(2)落实周报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周四15:00前分别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表册形式报告本周防火工作情况(表2)。

2.落实通报制度

(1)分阶段通报。街道督查包片指导组将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前通报各村(居)委会自检自查情况;2023年1月21日前通报“两节”期间管控工作情况;2023年6月15日前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2)重点通报。对于出现火警、火情和火灾的处理情况,各村(居)委会要在现场处置完毕后3日内,形成专题报告,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街道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若需进行责任追究的,依据《安宁市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办法》实施责任追究,结果将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