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及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 10:53 浏览次数:326
字号:[ ]

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经金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金方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作调整及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督      导:李  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安委会主任:杨燕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主  任:王利江(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杨  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  华(街道纪工委书记)

李波莉(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叶国林(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张凤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纪少波(街道人武部部长)

李昊霖(街道办事处兼职副主任、罗白派出所所长)

陆大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仁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盛小雨(街道办事处挂职产业副主任)

            余兰洁(街道财政所所长)

谢名章(街道司法所所长)

欧阳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浩翔(郎家庄派出所所长)

尹  巍(交警四中队队长)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由王利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家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中心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一)负责街道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报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筹备街道安委会成员会议及有关重大活动。(二)贯彻并督促执行街道安委会的部署,决议,向街道安委会会议报告落实情况和街道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三)负责与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村(社区)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络与协调工作,了解、掌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当好参谋。(四)检查、指导、督促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五)协调、组织、实施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评比、经验交流、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等活动。

二、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就负责的主要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党工委书记李新:督导金方街道安全生产全局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燕妮:金方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政法委员王利江: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具体负责冶金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涛: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街道、政府性投资的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道路交通、油气长输管道、新能源、国有企业安全监管。

街道纪工委书记赵华:负责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作不认真履行、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问责;对包保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

街道组织委员李波莉: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叶国林: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文化场所、旅游地点安全监管,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报道、媒体宣传以及广播电视。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凤奇: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征地拆迁领域的安全监管以及已征收土地的安全监管。

街道人武部部长纪少波: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在建工地、燃气、弃土消纳厂、自建房安全监管;地质灾害防范及治理、非煤矿山监管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街道办事处兼职副主任李昊霖: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辖区社会治安、公共聚集场所、出租房、辖区消防安全、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涉及消防安全的监管。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陆大飞: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农用拖拉机、微耕机的安全监管,对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水电线路、通风降温、沼气工程、休闲观光农业等农村设施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的监管;负责水利安全的监管。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蔡仁鑫: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涉及校园安全、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的监管。

街道财政所所长余兰洁: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应急资金分配调剂。

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欧阳龙: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涉及食品安全、农贸市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街道司法所所长谢名章: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包保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检查、督导责任;负责司法系统安全工作及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郎家庄派出所所长杨浩翔:负责辖区社会治安、公共聚集场所、出租房、辖区消防安全、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安全生产。

交警四中队队长尹巍:负责城市和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三、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街道各办(站、所)中心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上传下达和组织协调工作及办事处全部办公场所的安全。

责任领导:杨  涛

责任人:熊  倩

(二)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冶金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王利江

责任人:  尹家骏

(三)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涉及在建工地、燃气安全、弃土消纳场、自建房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纪少波

部门负责人:杨志忠

(四)项目办。涉及街道、政府性投资的重点工程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杨  涛

部门负责人:张祖根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涉及招商引资项目、道路交通、油气长输管道、新能源、国有企业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杨  涛

部门负责人:王  涛

(六)社会建设办公室。涉及校园安全、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蔡仁鑫

部门负责人:王瑞东

(七)市场监督管理所。涉及食品安全、农贸市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欧阳龙

(八)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涉及消防安全的监管。

责任领导:李昊霖

部门负责人:蔡毅波

(九)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口)。涉及农用拖拉机、微耕机的安全监管。对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水电线路、通风降温、沼气工程、休闲观光农业等农村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领导:陆大飞

部门负责人:陈建模

(十)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口)。涉及森林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冬春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敏感时段森林 防灭火督导检查和野外火源管理等情况;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本行业领域监管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陆大飞

部门负责人:杨志忠

(十一)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水口)。涉及水利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责任领导:陆大飞

部门负责人:张玉林

(十二)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涉及文化场所、旅游地点安全监管。负责街道安全工作的新闻报道、媒体宣传工作以及广播电视。

责任领导:叶国林

部门负责人:马丽波

(十三)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范及治理、非煤矿山监管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纪少波

部门负责人:武海涛

(十四)罗白派出所、郎家庄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公共聚集场所、出租房、辖区消防安全、民爆器材、烟花爆竹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安全生产。

责任人:李昊霖   杨浩翔

(十五)交警四中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人:尹  巍

(十六)司法所:负责司法系统安全工作及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善后工作。

责任人:谢名章

(十七)各村(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安全监管工作。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辖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安委会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人员,每周五14:00前报送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到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召开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会议,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三)每个月行政办公会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行业安全监管的情况汇报,同时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委会各成员部门按各行业领域要求自行建立健全各自台账资料,以备查验。

(六)发现事故隐患的,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对未按通知书要求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重特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法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并立即向金方街道办事处、安宁市应急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重特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当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安全评价,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因不履行职责,致使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七)各村社区应急专干积极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市级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以上安委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新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安宁市金方街道工作委员会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