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所开展淡水产品专项行动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4 10:57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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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淡水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虚假宣传大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淡水产品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所采购、销售的水产品是否能够提供合法来源凭证;二是检查门头、店招、菜单、询问服务员,是否利用“长江野生鱼”“滇池鱼”“野生鱼”“江鱼”“河鲜”“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和宣传,吸引招揽顾客;三是加大对广告宣传,凡属于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长江流域(含滇池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非法捕捞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经查,监管辖区内在温泉小村过渡农贸市场有2家水产品销售经营户,均在经营场所显目位置进行“禁渔” 宣传材料的粘贴;辖区内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已在店内粘贴有“不销售金沙江流域、滇池流域内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公开承诺书”。并对新增的经营单位督促进行承诺书的签订、粘贴,对于承诺书有破损的单位已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32人次、22车次对2家水产品销售经营户、71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未发现销售和制卖长江流域野生鱼类,未发现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淡水产品违法行为,无利用“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和宣传的行为。同时和商户签订承诺书,禁止为了销售业绩而对外谎称为野生鱼,坚决杜绝出现销售食用野生鱼类相关的宣传。

  下一步我所将深化禁渔宣传,通过张贴通告、标语、树立宣传牌及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各种方式在水产品交易及餐饮场所开展“十年禁渔”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知晓,积极营造“不捕、不买、不做、不吃”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 12315 热线和 12315 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