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暑期将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多发期、易发期。根据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增强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县街街道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完善和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六个工作机制”,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预防学生溺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履行农业农村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问责问效机制和疏堵结合的关爱教育机制,确保工作落实落细,降低学生溺水风险。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写入与辖区渔业养殖户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列入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督促指导渔业养殖户和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要求,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实施有关预防学生溺水措施,加强管理水域巡查检查排查,防止学生进入相关水域游玩戏水,严防学生溺水事故。
(二)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渔业养殖户、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广播、微信群、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标识标志或现场讲解等,多渠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辨识危险能力,强化预防学生溺水提醒告知,提醒群众看护好家中学生,教育学生远离危险水域等,以免发生意外。
(三)采取有力防护措施。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渔业养殖户、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养殖鱼塘及农田建设项目区域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必要的防护设施,配备安全救生杆(圈)等必要救护设施,对弃用的养殖鱼塘及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做好安全处理,防止学生到养殖鱼塘及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及时劝返到养殖鱼塘(边)等管理责任区域钓鱼、游泳、玩耍嬉戏的学生。
(四)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全面加强养殖鱼塘、农田建设项目区域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对辖区渔业养殖户或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检查其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足够安全警示牌、是否进行了预防学生溺水培训、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等,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二是督促有关渔业养殖户或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深入学习理解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责任范围内鱼塘、水池、沟渠、坝塘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6月下旬,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成工作部署,组织渔业养殖户或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相关水域、水利设施周边设置或更新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完善预防措施。
6月下旬一11月底,持续推动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加强检查督导,全方位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12月,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形成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及时部署安排、适时推动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检查指导。要采取适当工作方式,对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隐患整改任务按时完成、质量达标,严格闭环管理。
(三)强化追责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学生溺亡的,将按学校隶属管理原则,由教育督导和监察部门联合实施“一案三查”,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和通报。
(四)强化情况调度。从6月起,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月调度,于本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报县街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304室。
附件: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 月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 月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 联系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项 目 | 进展情况 |
1.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 所辖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具体研究和部署安排(具体描述): |
。 | |
2.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情况 | 1.辖区涉及预防学生溺水渔业养殖户( )个,已与( )个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督促其把预防学生溺水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 2.涉及预防学生溺水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 )个,( )个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把预防学生溺水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 3.( )个渔业养殖户、( )个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制定实施了预防学生溺水制度措施,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4.( )个渔业养殖户、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培训,共开 展( )场次 |
3.加强宣传警示教育 | ( )个渔业养殖户、( )个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落实了宣传警示教育有关工作;共悬挂宣传标语( )条、设置警示标识标志( )个(处)、现场讲解( )场次。 |
4.采取有力防护措施 | 1.辖区共有养殖鱼塘( )个,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 )处,其中( )个鱼塘、( )处水池、沟渠、坝塘等有充足的警示标识标志、完整的安全防护设施,()个鱼塘配备了安全救生杆(圈)等必要救护设施 2.弃用养殖鱼塘( )个,已安全处理( )个;弃用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 )处,已安全处理( )处 3.劝返到鱼塘(边)等管理责任区域钓鱼、游泳、玩耍嬉戏的学生( )人次 |
5.组织隐患排查整治 | 组织开展对辖区渔业养殖户或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检查( )次,检查渔业养殖户( )个次、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 )个次,检查养殖鱼塘( )个次,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 )个次,发现问题隐患( )个,已督促完成整改( )个( )个渔业养殖户、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开展了责任范围内鱼塘、水池、沟渠坝塘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共对管理水域进行巡查检查排查( )次,发现问题隐患( )个,已完成整改( )个。 |
6.学生溺水发生情况 |
(视具体情况填写) |
7.其他特色工作情况 |
(视具体情况填写) |
8.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
注:请于每月31日前据实完成此表填写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