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工作开始啦!无需担保人,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发布时间:2023-09-13 10:31 浏览次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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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从2023年5月24日起,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自主创业的人员,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现将2023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哪些人可以申请贷款?

  凡是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意愿,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属于下列身份之一的,可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

  ⑧网络商户;

  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⑪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

  2.贷款的申请额度及期限?

  贷款额度为10万—2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

  3.个人要出多少利息?

  具体贷款利率以贷款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LPR)为基础进行加减点的方式确定,具体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不超过LPR加250个BP,其他地区不超过LPR加150个BP。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浮利率浮动上限内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为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为:贷款合同签订日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日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日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或均可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协商一致后,按贷款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4.申请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人在安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除外);

  (3)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4)申请人为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方可提交“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5)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创业者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6)申请“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都需自主寻找一名“备用联系人”(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配偶不可作为备用联系人)。

  5.如何申请呢?

  目前我市已开通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可直接选择以下方式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现场申请:前往安宁市各街道(村)团工委(团组织)、共青团安宁市委办公室进行申请;

  注:如不理解相关政策,可到共青团安宁市委办公室(宁湖大厦510)进行政策询问或办理贷款申请(联系电话0871-68699437)。

  6.申请材料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需有合法合规的经营实体、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各2份;

  2.备用联系人:需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请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提交到团市委即可!

  咨询与报名方式:

  承贷机构: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联系单位:共青团安宁市委

  联系方式:0871-68699437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5楼510共青团安宁市委办公室